快速注册|找回帐号|登录帮助

16387| 12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同性恋的几点基本常识

[复制链接]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QQ

[ 1楼 ]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1-10-21 07:15发布于 10-21 07:15 较早前 |只看该作者
1.当你不知道自己的倾向是同性还是双性的时候,切记不要和同性发生关系,因为这样就会让你的激素倾向于同性。

2.永远不要希望自己喜欢的人也会喜欢自己,或者幻想他对自己有好感,因为这样是非常幼稚的,结局也是非常痛苦的。在不清楚对方是不是喜欢自己的时候,切记不要表白,也不要发生关系。因为你想让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的机率比买彩票中奖还要低(当然也不是没有可能性)。

3.不要过度手淫。在掌握生理知识的前提下提醒:5.5天一次是最健康的。至于危害,无外呼是心脏和肾。年纪轻体会不到,上了年纪,心脏、前列腺和肾就会一起出现病症。

4.千万不要鼓起勇气向家里人表白自己是同性恋这个事实。因为虽然父母并不会把你赶出去,但是这对他们的伤害也是巨大的而且终身的。一旦说了,他们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永远戴着有色眼镜……

5.当你确定了你是一个同性恋的时候,就拒绝所有追求你的异性吧,因为从那时开始你就在骗她们了。

6.无论心情多么糟糕,都不要轻易向别人吐露自己的心事。

7.少看关于同性的片子。这会让你一天总想着性欲而无法工作学习。

8.同性恋的成因有三种情况:性状变异、二度或大于二度胚胎发育、外因作用。性状变异就是说男同性恋者的真实性别应该是女人;二度或大于二度胚胎发育就是说,在多生的情况下,最小的孩子很有可能是同性恋者。例如,妈妈生了五个孩子,生第三个以后的孩子就都有可能是同性恋者了。外因就是说父母生育前,服用了某种药物,或者激素,导致胚胎变性。无论是哪一种,都要面对现实,勇敢地活下去。

9.不要故意袒露出你的雌(雄)性特点。因为这样会加强反对者的对你的反感。

10.也不要过分悲观。别以为周围就你一个GAY,也许别人也象你一样隐藏的很好,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如果想自杀的话,不要写遗书或者打电话把自己心事说出来,因为你的死是对自己的解脱,没必要给别人留下什么遗憾或者在你身后指点的依据。

11.有了BF以后,要知道两人的关系是这样的:当一个1进入一个0身体时,可以仅仅是身体。而0,当他接纳一个1的时候,首先在情

感上,就已容纳了他。1爱了,得到了更完整的世界,因为0把自己的身体和心都交给了他;0爱了,却只得到1的身体和一颗“候鸟的心”,因为1总强调自己要自由的来去,需要你的季节才会来到,飞走的时候却带走你的世界……

12.1爱0的过程是:爱—-怕──-烦──-离开,0爱1的步骤是:无所谓——喜欢——爱——真情难收。当1很爱0时,0可能还没爱上1,当0逐渐喜欢并爱上这1时也许正是1厌烦0准备开溜之际。1的爱是把天鹅逐渐变成癞蛤蟆的过程;0的爱是把青蛙逐渐变成王子的过程。

13.不要奢望找个人来养你或是去养你喜欢的那人,真正的感情是相互付出,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最好双方都有收入,都有起码的自立能力。

14.想要长久在一起,还要考虑门当户对的问题,这不仅仅是普通婚姻生活中的基本要求,更是同志间要注意的.因为两个人在一起除了做爱,还有更多的时间要面对琐碎的生活,同志间没有孩子做纽带,阅历差距、收入差距、学历差距、品位差距、生活习惯差距。每一个理由都是日后分手的导火索。

每一条都可以写出一大堆的故事,希望同志们能共勉!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2楼 ]
发表于 2011-10-22 08:24发布于 10-22 08:24 较早前
赞一下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3楼 ]
发表于 2011-10-22 10:11发布于 10-22 10:11 较早前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4楼 ]
发表于 2011-10-22 10:43发布于 10-22 10:43 较早前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5楼 ]
发表于 2011-10-22 19:18发布于 10-22 19:18 较早前
写得很好,支持

世外高人 Lv4 Rank: 4Rank: 4

大众审核员2013年纪念章2014年纪念章

[ 6楼 ]
发表于 2011-10-25 11:44发布于 10-25 11:44 较早前
支持你一下~~~

禁止发言

[ 7楼 ]
发表于 2011-10-26 14:25发布于 10-26 14:25 较早前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8楼 ]
发表于 2011-10-26 14:38发布于 10-26 14:38 较早前
回复 1# 真爱1981

动了

禁止发言

[ 9楼 ]
发表于 2011-10-27 07:05发布于 10-27 07:05 较早前
帮楼主顶起。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10楼 ]
发表于 2011-10-27 07:51发布于 10-27 07:51 较早前
寫的好!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