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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宁,红豆,高枫,张国荣同是因为同性恋而为世人所关注,但他们的遭际和舆论待遇却大为不同。
想当年,毛宁被刺的时候,起初人们很同情他,但当问题进一步明朗化,得知刺他的人就是其同性恋“同伴”的时候,人民几一下子改变了态度,觉得他不那么值得同情了,充其量是情人间的争风吃醋,闹点小矛盾而已。这个态度还由于这位明星及其周边人士处理这个问题的暧昧态度而被证实,人民似乎认为,这一切都是他自己“作”的。与此同时,人民对同性恋的态度也在成型,那似乎就是一种不洁的嗜好,一种带有罪恶感的行为。
之后是名字很诗意的红豆。如果没有猥亵男童案件的败露,也许人们已不大能想起这个昔日明星,他早已黯淡了。但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他因猥亵男童被捕后曾说过:“这事在文艺圈子里不算什么。”说这话的用意,我想是想借重“法不责众”和“凭什么让我倒霉”来替自己开脱,至少也想减轻些罪责。但用意一经看破,其目的就很难达到了,不管他说的是不是实情。
下面这段话抄袭自徐迅雷先生的文章《“娱乐”还是“误乐”》:古希腊的伊壁鸠鲁说,“欢娱本身并不是罪孽”,这没错,而柏拉图则说,“欢娱是罪恶撒下的诱饵”,该值得我们深思。
其实在亵猥男童事件那里,人们看到的是同性恋罪恶的一面,已经没有了同情。本来,有喜欢同性的这种嗜好可能不是你的错,我们也对你抱有一定的同情心,知道你是弱者,况且时代发展了,人人有选择解决自己欲望的方式。但这种理解是建立在你们双方自愿这个基础之上的,就是说,你不能强迫别人,伤害别人,不能只顾自己享受而侵犯了别人的权益,不能利用同性之间这种隐蔽性做不法的事情。可见,任何权利都有其边界,逾越了边界就要遭受惩罚。
在高枫突然身染怪病之前,我们只知道他是一个过气的歌星,他的专集也不怎么好卖,但是当有人用一个人的生命来作为代价宣传时,得到更多的只是媒体的唾弃,尤其是真正的病因不公开于世,更是让大众感觉受到愚弄。没死的时候人们都怀疑背后是否有阴谋,当他真的死的时候人们已经感到厌倦。
情形到了最近轻生的张国荣这里,又有了大改观,人们几乎对其倾注了所有的同情和理解。为什么?因为他死得那么凄美,他生前是那么敬业,塑造了那么多美好的形象:人物的,声音的;他本人,也没有任何污点,如果你不把同性恋这个“病”看作污点的话。
同样是因为同性恋而被人们所关注,为什么对于四者,舆论待遇会有那么大的差异?仅仅因为后者的遭遇显得很被动吗?还是为死者讳?还是其身上的成就使他获得了足够的自由度?
这里有一个潜在的条件,就是张国荣早已承认了自己的性取向,并坦言深受其苦,人们似乎早已理解了他的苦衷。而前者,至今也不敢承认自己的那个所谓的秘密。人们对公众人物有知情权,是不愿意看到他们不诚实的。
有人说,因个别人的表现而改变对群体的看法,是不明智的,正如你不能因为亵猥男童的事就说演艺圈不好。但这种说法也同样不符合逻辑,试想,整体既然由个体组成,个体的表现怎么能不影响整体的形象呢?而我们说某个圈子如何如何了,也只是一种概然的判断,并不排除一部分人不如何如何。比如说美国人以自我为中心,并不代表我们认为每一个美国人都以自我为中心。
在同性恋这件事上,4位男星的遭际及命运,都在广度和深度上增加了我们对这种性取向的认识,忽视个案而评价整体是不可能的。所以既然“谁都不是一个孤岛”,我们就应该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一个社会群体都有一个充分的认识,都有一个必要的关怀。认识是理解的前提,理解是关怀的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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