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完全沉浸在青春的美好及爱情的幸福中的小女生时,每每读到类似"相见不如怀念"的词句,总会理所当然地把它们归于爱情的范畴,心情好的时候,甚至还会故作同情地在脑海里杜撰一段与此相关的凄美爱情故事.而今,时光流转,当岁月沉淀下成长的痕迹,我开始懂得更真切地品味生活,再回想几年前自己"伤冬悲秋"的小儿女情怀,不禁哑然失笑,多么平凡的一句话啊,任何范畴都可拿来用不是么?对于以前的自己,只能替自己开脱地找个牵强的理由:每个年龄都有每个年龄独有的浪漫情怀.
废话少絮,我今天在这里说的"有些人,相见不如怀念",就仅仅属于友情范畴.
时光回到2000年.刚升入高中一年级的那年,我认识了一个表面俊秀柔弱而内心坚韧强大的女孩--超超.她内心的强大一如她男孩子气的名字.她是我高中一年级的同班同学.
许是因为每周回家有一大段路相同的缘故吧,每到周末,我们俩都相约骑着自行车回家,然后在中途的岔道口分别.久而久之,我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我们请求老师将我们的座位排在一起,我们一起下课去学校食堂打饭,晚上一起相约回寝室睡觉……在那个年龄里,再好的好朋友之间,都难免会有一点点这样那样的小摩擦,总会赌上几天气,接着再在你看我的时候我故意扭过头去,我看你的时候你却装作没看到,却又按捺不住偷偷往对方的口袋或是抽屉里塞上请求原谅的纸条.可在我与超超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争吵,甚至连红脸的时候都没有.很多同学羡慕不已,总打趣说我们是穿一条裤子的交情.
我们真是穿一条裤子的交情.记得有一次中午吃饭,超超的饭盒里居然打了一块瘦肉(那时候,能在学校食堂打到一块肉,尤其是瘦肉,是很稀奇的事儿),她高兴地用勺子舀给我看,我打心底为她高兴,随之,她却麻利地把那块肉舀进了我的碗里.我忙舀了回去,跟她说我不爱吃肉,难得打到一块,让她自己吃.她再舀过来,我拿勺子去挡,没想到那块瘦肉在我们一递一挡的瞬间掉落在了脏兮兮的餐桌上……我们俩眼睁睁地望着那块肉,悔不迭地相互埋怨:刚才你吃该多好啊!看,浪费了吧!最后又一起自嘲:看来我们是没吃肉的命喽!那些日子,现在回想起来,内心深处仍会涌起真实的幸福.多么简单快乐的友谊.
接下来,我们升入高中二年级,她选择读理科,而我选择了读文科,从此不在一个班级.但这并没有丝毫影响到我们的友谊.我们照常互串寝室,周末相约一起回家.刚上高二不久,我就得了那讨厌的咽喉炎,陆续治疗了一个多月,又请假回家休息了一个多星期,病痛折磨得整个人神色萎靡、面容憔悴.待我重返校园时,一节课下后,同学告诉我有人找,我走出教室,只见她从走廊尽头疾步走来,人未语泪先流.她在离我约两步远的距离里停下脚步,噙满泪水的双眼定定地望着我,踟蹰着不敢上前.良久,她才用颤抖的声音说:"可怜的你怎么被折磨成了这个样子?知道你不能吃东西,但我还是买了个面包来,万一你饿了,就一小点一小点的试着吃吃."拿着面包的她的手,一直在抖.
尽管高中毕业后,我们上了不同的大学,时间和空间距离的阻隔,再加上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方向的不一致,让我们的话语越来越不投机,联系越来越少,直至最后,干脆不再联系,任凭那份弥足珍贵的友情沉淀在了永无来日的过往里.但那个她向我疾步走来的神情及她颤抖着说的那句话,以及那个圆圆的小面包却嵌进了我灵魂的最深处.每每想起,都依稀如昨.这可是在我的生命里,除却妈妈和姐姐这两位至亲外,第一个为我心疼哭泣的女孩.
来深圳后,我得知她也在深圳,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急急地约她周末来我家吃饭.她爽快地答应后,我与老公便如有贵客将要光临一般提前一天到超市大采大购,第二天一起床,我们俩便忙活开了,老公在厨房笨手笨脚地鼓捣着锅碗瓢盆,用生硬的厨艺对付那些鸡鸭鱼肉,我则在客厅用心地拌着材料,细心地鼓捣家乡特色"沔阳三蒸".我们兴高采烈地期待着重拾友情的美好,完全沉浸在重逢故交的幸福里.
超超来了,我去车站接她,8年多没见的她仍大致是原来的模样,只是变得更漂亮更有女人味了.她熟悉的身影从远处走来,风轻云淡地和我交流,高兴地与我一同回家,我当时还生了幸福的错觉,老友就是老友,不用太多的言语交流,不用太刻意的客套,熟络自在内心.接着,我热情地向她介绍我老公,老公从浓烟滚滚的厨房里探出头来,礼貌地朝她打招呼,她并没有太礼貌地回应,只是对着我说"哦,这是你老公啊!"敏感细腻的我,在那一瞬,莫名地感到一丝丝小小的受伤.
接下来,我忙着给她倒水,陪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滑稽的是,我们聊的话题竟丝毫不涉及往昔,只是含沙射影的月薪,工资待遇,老公的家境等等我非常不想涉及的话题),对于老公半天鼓捣出来的丰盛菜肴,她也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及礼貌的感谢,只是理所当然般风卷残云扫落叶.
饭后,老公去洗碗,她在电脑前看自己弟弟妹妹的空间,一个劲地夸赞着他们,我在一边,反而成了可有可无的笑话.那时候,我才真的意识到自己之前感觉的真实性.这不是老友才会有的熟络和自然,而仅仅只是时过境迁后的不在乎,我真切地看到我们的友情其实已经走的很远很远了.
老公收拾好餐具,我们仨一起去了附近的莲花山,胡乱地逛了一圈,再回来歇了歇,老公做了晚饭,我榨了豆浆,再次真诚地款待了她.她也很自然地吃饭,饭后稍作休息,便提议回家.我与老公送她至车站.因为是晚上,所以她上车前,我特意叮嘱她,到了记得给我发一条短信报个平安.她连连说好.
当晚九点多了,已然过了她到家的时间,我问老公"她应该到了吧?怎么还没发短信来呢?"老公道:"这么久肯定到了啊,估计是忘了吧."
对呀,估计是忘了吧!我拿着手机,愣愣地想.
也许,我这次大张旗鼓的邀请,本身就错了.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感动,值得我们回味,也值得我们珍惜,只是,它们早已沉淀在了岁月及灵魂的最深处,只能怀念,无需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