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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
风尘奇侠 L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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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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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01 22:12发布于 10-01 22:12 较早前
现在愈发觉得自己不像是诗人。这种感觉此前有过,只是近日越来越强烈。对于一个靠文字生存的人来说,感觉永远比真实更真实、可靠。 他叫逸之,我的朋友,大学老师,大我十多岁。
长头发,厚嘴唇,胡子拉碴。
就这样坐在躺椅上,在他家,我有足够的自由。
女朋友莎莎转过头来,低声对我说,“他真帅,如果,他再年轻些,我定会嫁他。不过,你有些像他。”
我苦笑,这个玩笑似乎一点都不有趣。莎莎曾经说过,我像她爸爸,我有那么老吗?像逸之,我的胡子有那么长吗?还好,拐来拐去,我的落脚点,还都在她极其欣赏的人身上。
一年之后,莎莎离开了我。她说,她不能忍受我是个诗人。是啊!诗人,谁能忍受?如果我是她,也许我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而且,会一脚踹开他,“去你的吧!该死的诗人!”
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觉得这是小说。甚至觉得有些跑题。可我要告诉你的是,逸之,同样也是位诗人。
他走过来了,灰色的恰克,相当休闲的那种。
不同的是,今天,他换上了轻底的土色布鞋,市场上卖五块钱一双的那种。
客厅里堆得满满的图书;整齐摆放的立体书橱;配有液晶显示器的方正电脑;茶几上几个囫囵半个的干枣;脚地柜擦得晶莹透亮的印有“首届小说年会”字样的水晶纪念碑……这一切,与那双布鞋是多么地不协调!不!准确地说,是这双土布鞋,让这一切琐碎的城市信物显得黯然失色了。
我知道他要做什么,写字。“最近没有什么感觉,老是写不出诗来。干脆练练字!”他笑着,嘴角上的胡子一翘一翘的,像手牵的皮影。
他擅长写小篆和草书,虽然我不甚懂得书法,可我钟情于他毛笔下的字。稳中求变,有些飘逸,不拘于传统的字帖形式。有时,感觉他的字,像极了他腮下浓密细长的胡须。
有一次,我和同学在外面吃饭,突然接到逸之的电话。“我想你了!”电话那头,他犹如一个撒娇的孩子。
我有些不知所措,知道他定是喝酒了,有些醉意。情急之下,借了朋友的自行车,匆匆赶到他家。
他在写字,由于微醉,身子不禁倾斜,手中的笔也有些微微颤动。
然而,酒兴却让他写起来更无所拘束。硕大的羊毛笔在印有花纹的黄色宣纸上四处起舞,他耳边的长发也应手臂抖动而飘飞起来。
突然间,他来了兴致,要我从自己创作的诗歌中挑几句自认为比较好的诗句,他要写下来。
由于耐他不过,我便随意背了几句。转眼间,“一个鲜红的比喻,正在悄然变老。”“闪逝,目光收敛,雪白雪白的遗嘱。”便跃然纸上。没想到,现代诗加上他绝妙的草书,竟比从前他写过的古诗词多了几分洒脱。
逸之的诗,以前所创作的大多表达某种愤怒而又直白的激情。而现在,他似乎更愿意用近乎口语化的语言,一个个漫不经心的词语来营造一个男人在经历过无数“旅行”后的开朗、豁达与平淡。要知道,这是一个真正的诗人对于生活最真实,而又最能打动人心的瞬间捕捉。
去年夏天,他家喂了几只兔子。于是,下班后割草喂兔子的活便交给他了。 一天晚上,十点多,突然他跑到办公室,近乎发疯似的向我要笔和纸。原来,下午割草喂完兔子后,晚上出去散步,走着走着,突然来了灵感,想写诗。看到办公室还亮着灯,他便飞奔而上。
他像往常一样,点上一根烟,然后极其缓慢地,长长地吐出烟圈。
“男人
割草,喂兔子
小白兔,白又白
月圆时会拜月
男人
割草,割草
喂兔子,喂兔子”
这首诗他取名为《恋爱》,整首诗没有几句话,甚至不足五十个字,却将生活中最为复杂和难以言说的爱情,付诸于一个简单的割草喂兔子的过程。略显口语化,甚至有些让人发笑,可真正读起来,却又意味深长,同时,又颇具些禅诗的意境。
终有一天,我们都喝醉了,出了酒店的门,不禁感觉有些凉意。于是,我们便往马路上跑,疯狂地跑。最后,竟惹得一辆出租车司机下来大骂。我们哈哈大笑,继续往前跑。
跑到学校篮球场,感觉有些大汗淋漓。于是,我们便脱下上衣,赤裸着上身躺在篮球架下。
仲夏之夜,赤裸上身躺在地板上是再舒服不过的了。深夜十二点多,城市静得有些可怕。然而,在那天夜晚,天空中的星星异常明亮、闪烁。在城市,在热闹喧嚣的大学,通常是看不到星星的。
两个大男人就这样并排躺着,看星星,聊天。聊着聊着,我们想起了康德的那句临终名言“有两样东西,愈是经常和持久地思考它们,对它们日久弥新和不断增长之魅力以及崇敬之情就愈加充实着心灵:我头顶的星辰和我心中的道德律。”
无疑,那一晚,我们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那个黑夜,我们最真实地拥有着星空和心中的道德。
吸烟,喝酒,聊天,在办公室里讨论帕斯捷尔纳克的诗歌,谈论顾城的《墓床》,推敲诗人余地、吾桐树自杀的动机……那个夏天,我看到了一个最真实的逸之,一个摆脱了大学教师头衔的逸之,一个对我坦诚相言的兄长。
然而,我终将毕业,终将离他而去,工作,过自己的生活。
所以,在一次喝醉酒后,“有时,我在想,如果有一天,你走了,我该怎么办?”逸之骑着电动车,朝坐在后座上的我说。 “没事,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我一阵心酸,把头转过去,故意不让他通过电动车前面的反光镜看到我眼角的泪水。
凌晨两点一刻,对于逸之,其实,我还想写些什么。可是,再多的东西,又怎能完结?我知道,也许此刻,另一座城市的房子里;许,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正在用毛笔写着点什么;或许,他早已入睡,靠着那一头长发,静静地睡着。
长头发,厚嘴唇,胡子拉碴。那个穿布鞋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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