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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中国“男优”:帝王将相有雅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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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06 01:35发布于 10-06 01:35 较早前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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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男妓史:男风昌盛 只因帝王将相有雅兴


中国的同性恋最早可追溯到中华文明的始祖黄帝。清代文人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称"杂说娈童(男同性恋)始黄帝"。当然这种说法的依据只是民间传说,而中国同性恋最早的史料记载则来自商朝。《商书·伊训》中谈到"三风十衍",书中提到这不好的"三风","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三风之一的"乱风"的"一衍"就是"比玩童",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同性恋。虽然同性恋在今日尚存的最早记载中以"乱风"这样的受贬面目出现,但这毕竟揭示了同性恋行为在三千年前就已在中国出现,而且其影响之大可列为一"风"。


在商代之后,同性恋一直没有从中华文化中消失。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同性恋交往更趋活跃,受卫灵公宠幸的弥子瑕和魏王宠儿龙阳君分别让同性恋有了"余桃"和"龙阳"的称呼。当时最有影响,最有成就的同性恋者首推楚国伟大诗人屈原,在他的《离骚》《思美人》等诸多作品中,都流露出诗人对楚怀王的恋情(详见《桃红满天下》第13期)。


到了强盛的汉代,帝王将相的同性恋活动屡见史书。据《史记》《汉书》记载,前汉皇帝几乎个个都有同性情人。汉代著名人物如汉武帝、汉文帝、大将军卫青和霍去病等,都有过同性恋经历。汉哀帝不忍推醒在他衣袖上熟睡的男宠董贤,起身时割断了衣袖,"断袖之交"从此成了同性相恋的佳话。


汉代之后,男风(男同性恋)时盛时衰。在这段漫长的历史中,中国的男性在履行成家立业,传接香火的责任之后,周围人对他们的同性恋情往往宽而待之。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对同性恋所持的态度至多是中性的,也就是不褒不贬,历史记载中没有对同性恋进行颂扬。而同性恋关系多以享乐和猎色为特点,从来不对维系封建社会的家庭伦理构成任何挑战或威胁。


中国到了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边界和平,工商业发达,从而滋长了浮华世风。据当时的记载,文人中科举之后马上纳妾,大兴土木建豪宅一时成风,盛宴歌舞,极尽奢侈铺张。江南地区,上及达官贵人,下至商贾文人,嫖娼成风,使娼妓业方兴未艾。与此同时,男妓卖淫的象姑馆也应运而生。明末学者沈德福认为,1429年宣德皇帝的禁娼令使部份官员转向年轻男性取乐。到了万历年,男娼业发展其势之盛,直逼他们的女性对手。玄德皇帝意欲重归道德的初衷不但没有实现,反而南辕北辄,适得其反。


明末的道德观念也冲破了"灭人欲,存天理"的宋儒理学的束缚,伸张自然情欲的主张开始萌芽。这种观念的代表是明朝哲学家王阳明(1472-1528),他崇尚个人表现和个性发展,而他的追随者随后发展了这种哲学。他们提出欲望和情感是人的本性,压抑使人无为,人应该表达和释放来自内心和本性的情欲。后来的一些清代文人认为,王阳明的纵欲哲学和与之相伴的享乐风气是明朝于1644年被覆灭的原因之一。


道德观念上的开放,导致了同性恋之风在明清两代的空前繁盛。今天的人们可以从那个时代留下来的文学遗产中窥见一斑。男色破财的故事出现在明代小说集《欢喜冤家》里,明代作家冯梦龙在《情史》里也毫不避讳地收录了同**情故事。在中国文学的巅峰之作《红楼梦》里,曹雪芹不但描写了宝玉和秦钟的恋情,而且宝玉和蒋玉涵的同性恋导致了他和封建秩序的第一次正面冲突"宝玉挨打",书中的"众学童闹学","薛蟠挨打","贾链狎男宠","贾珍嫖象姑"等情节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男风的普遍。清朝乾隆年间的学者袁枚的《子不语》中有大量的同性恋故事,而袁枚本人与吴下秀才郭淳之间就有一段同性恋情。


著名诗人兼书画家郑板桥在他的《板桥自叙》中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余好色,尤喜余桃口齿,椒风弄儿之戏。"而他的一系列诗,包括《秋夜怀友》、《板桥竹枝词》等都对同性恋心里有生动刻划。清代同性恋文学中最令人瞩目的是一批专门描写同性恋爱的小说的出现。《宜香春质》、《龙阳逸史》和《品花宝鉴》等作品的出现无疑反映了当时的同性恋风气之兴盛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是男风的盛行直接引发了清朝反同性恋法规的出台,导致了持续百年的中国社会的恐同情绪。


男妓馆相继开设 男风普及


二、社会上的男风


在明代,尤其是明朝后期,同性恋在社会上已很普遍。当时不少有名的学者及士人,都是有名的“分桃之士”。他们除了妻妾外,还有年少俊美的书童,这些书童除伴主人出外或远游,往往也是主人的性伴侣。


当时,把同性间的性关系称为“外交”,把男子与妻妾的性行为称为“内交”。


不少士人和士人之间都有“外交”行为。如清人钮琇的《觚賸》中就提到明代书生吴生和姜郎相好,比一般伉俪的感情还要亲密。可是,他们却被一李姓巨公所拆散,并且把姜郎带到北方。吴生不愿离开姜郎,也克服了许多困难赶到北京,而其他朋友也捐助吴生此行,促成他们俩的会面。这种真挚的感情,也是世间少有。


当时社会上这股男风,在明武宗时最盛,可以说上自天子,下到庶民,几乎都有两男相悦的关系。《暖姝由笔》云:明正德初,内臣最为宠狎者,入“老儿当”犹等辈也,皆选年少俊秀内臣为之,明官吏、儒生乃至流寇市儿皆好男色。


那么为什么男风在明代会这么兴盛呢?唯性史观斋主解释说:“明代立国,崇尚酷刑峻法,罪至流徒,则妻孥子女皆没入官,女的成为娼妓,男则成为‘贱民’;比较面目姣好的,则拨充一些权贵之家作为厮役奴隶,或是由这些权贵家庭出资竞投,因为他们本身的自由已被剥夺,而且一切皆隶属于主人,对主人的命令是不能抗拒的,也就可以随便将他们加以享乐。

……每逢一次大狱兴起,往往也就是购买娈童的机会。”


以上论述,似只说明了当时达官、贵族的喜好男色有一些有利条件,至于更广泛的社会原因,谢肇浙在《五杂俎》中指出:“衣冠格于文网,龙阳之禁,宽于狭邪,士庶困于阿堵,断袖之费,杀于缠头,河东之吼,每末减于敝轩,桑中之约,遂难偕于倚玉,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这说明了三个原因:一是嫖男人和当时的法律没有抵触;二是嫖妓女要花较多的钱,并非一般儒生所能承担;三是男人之间的亲密行为,妻子往往不加追究,有时也无权过问。这样,男风就普及起来了。


在明代,男妓馆相继开设,此风至清不衰。“据说正德年间,北京已有男院之设,悬‘长春院’匾额;而女妓居所,则称‘不夜宫’——盖取意于苏东坡诗:‘风花竞入长春院,灯烛交辉不夜城’。美妓娈童相竟秀,互以夺贵显狎客为能,娈童之名皆冠以‘少’字,而明熹宗尝微行其间。”这就是当时社会上性环境的一幅图画。


当然,同性恋不只是男性,女同性恋者也有,但历史上记载不多,只能从一些文学作品上了解一些情况。明末清初李渔所著《怜香伴》中的崔笺云和曹语花等,都明显地表现出女同性恋的关系。都不仅有女同性恋的叙述,还有女性对女性施行性虐待的情节,应该说,这是当时社会风情的反映。


福建男风特盛 以同性恋作为性发泄


三、福建男风特盛


根据许多史籍和笔记的描述,福建是明代男同性恋比较公开与普遍的地区。当时,福建海运很盛,去菲列宾、台湾、日本等地通商的很多,而航海的人都相信,船上不能有女人,否则船会出事,这样,长期在海上的人就以同性恋作为性发泄。


明代沈德符的《敝帚斋余谈》云: 近乃有称契儿者,则壮夫好淫,辄以多金娶姿首韶秀者,与沟衾裯之好,以父自居,列诸少年于小舍,最为乱逆之尤。

闻其事肇于海寇云,大海禁妇人在师中,有之辄遭覆溺,故以男宠代之,而尊豪刚遂称“契父”。 “契”这个字,在福建就是指男性间的性关系。中国传统的同性恋的关系,当要受社会承认时,就要举行一种“契”的仪式,建立“契父”和“契儿”、“契兄”和“契弟”等关系,在福建地区,这类关系很多,它和广东孤婆庄的妈祖阶层,都是中国传统的同性恋关系的表现。中国人受儒家思想影响很深,十分重视家庭关系和家庭形式,所以同性恋关系也要以父子、兄弟、姊妹相称。《敝帚斋余谈》中进一步提到这个问题说: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


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抚爱如婿,弟日后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者,尚寝处如伉俪。 这种“契兄”、“契弟”的关系,不但为当时当地的道德、法律、风俗、习惯所认可,而且权利、义务关系也很明确,这就是“契兄”受到“契弟”父母的爱护和尊敬,像他们的女婿一样,而当“契弟”到了一定年龄要与女子结婚时,“契兄”就要在财力上予以支持。


当时福建地区男风之盛行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地处偏僻,贫民多以淫业为生,例如当地的剃头师傅也兼经营变相男倡,并利用学徒为业。清代谢章的《赌棋山庄笔记》云:“福清之渔溪,孔道也,而风俗极靡,丛剃发者,辄蓄成童以下,教以按摩。客至,进献其技,倚人身作忸怩态,其龌龊贪婪最甚,真恶习也。而流妓亦鲜佳者,且年多在三十以外。墙壁或题句云:老阴与少阳,乱掷金钱卜。”


当时,福建还有一个“贱民”阶层,叫蜁民。“传蜁民为南方夷也,从前闽省乃乌诸国,到汉人进闽,他们战败无处可归,相卒入水。或云为蒙古民族,南迁闽、粤二省,元朝时甚有势力,元初宗族子弟同帝至闽不归而留,到处横行。


元亡,失势,闽人屡战屡败,至驱迫落水,习操水上。”这些蜁民被视为奴、优、隶、卒一类的下贱人,他们生活在船上,夜晚不行驶时,男的做男妓,女的做妓女,对此也不以为耻。


所以,男风表面上看是一种社会风气,但“淫风”从何而来?其中有许多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原因,它甚至和阶级压迫、民族压迫连结在一起。


中国古代“男风”与女同性恋者的性游戏


男风


宫廷同性恋当然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真正使男性同性恋形成一种社会风气的,应 该说还是取决于整个社会的性观念和性取向的改变,尤其是士人和官员的广泛参与。在中国古代,士人是社会风气和潮流的领导者,他们的趣味和倾向有时往往会比朝廷的诏令更具号召力。


大量的文学作品中细致地反映出男风的生活,这体现出文人士大夫对男风一事的宽容。汤显祖的《牡丹亭》第二十三出《冥判》,以十分轻松幽默的笔调,写出了酷好男风的李猴儿在冥间所受到的喜剧性的发落。现实生活中,汤显祖对同性恋行为同样很是宽容甚至赞赏。


万历十二年,当时的礼部主事、名士屠隆因为喜好男风而遭罢官。时隔一年,著名的戏曲家、南京国子监博士臧懋循又因“风流放诞”,“与所欢小史衣红衣,并马出凤台门”而受弹劾罢官归里。汤显祖把这两件因好男风而罢官的事件联系在一起,写了一首传诵一时的《送臧晋叔归湖上,时唐仁卿以谈贬,同日出关,并寄屠长卿江外》,其中有句云:


君门如水亦如市,直为风烟能满低。


长卿曾误宋东邻,晋叔讵怜周小史。


自古飞簪说俊游,一官难道减风流?


深灯夜雨宜残局,浅草春风恣蹴球。


杨柳花飞还顾渚,箬酒苕鱼须判汝。


兴剧书成舞笑人,狂来画出挑心女。


仍闻宾从日纷纭,会自离披一送君。


却笑唐生同日贬,一时臧呣竟何云。


这种敢做名教罪人的叛逆精神和蔑视世俗名利、追求纵情适性的洒脱风度,对当时士人震动很大,明末时钱谦益犹赞叹道,“艺林至今以为美谈。”汤显祖毕竟还只是一个开明的文人,而晚明名士张岱则更进一步,身体力行之。他在《自为墓志铭》中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来概括自己的早年生活:


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 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


如此概括,也算得上坦诚之至了。


小说家冯梦龙对同性恋的态度则更高一筹。他在编著的《情史》中专列“情外”一类,搜集自古以来各种文献中所载的同性恋故事,并加以评点。他认为: 男女并称,所由来矣。其偏嗜者,亦交讥而未见胜也。世故有癖好若此者,情岂独在内哉?


明确地将同性恋与异性恋并论,并认为两者之间不存在优劣或正常与反常的区别。这种观念,和近现代的同性恋理论大有相合之处。


大约是相当程度上受到了男风的影响,自明代中晚期到清代,社会对男性的审美理想产生了很大的变异。“面如冠玉,唇如涂朱”成了通俗小说中男主人公的常见形象,文弱纤秀、女性化的白面书生成了这一时期公认的美男子。而男性的阳刚之美,在小说家的笔下,则成了最无知最底层的男性的特征。 大多数男子为何自知性取向也不排斥结婚生子


同性恋发生的原因同性恋按行为程度和持续度分为: (1)素质同性恋真正的男性欣赏,对女性毫无兴趣。对于这种现象的解释有,先天自然理论 第一次性对象理论和社会经验理论。 (2)双性同性恋可将同性与异性同时作为性对象。这里的解释包括机会同性恋理论。


就清代而言,限于中国传统家庭伦理所羁,大多数男子即使自知性取向也不排斥结婚生子。这体现在文献中的直接结果就是,在我所搜集的583条文献中仅有7例可以明确判定为素质同性恋。值的庆幸的是,在这7例中有上述其中两种理论的例证。 先天自然理论: “王某居角镇,韶颜犀齿,肌肉如脂,言 行立,煞饶娇态,工画眉点唇,薰香敷粉之法。室中翠奁珠镜,罗列妆台,宛是平康墓里。凡是断袖癖者皆若蛄蜣无鼻,闻香而来。有姊,貌若鸠盤,爱牧猪之戏。在博场中,脱裤质钱,下体尽露,弗顾。弟忘其男,姊忘其女。” ——〈〈明斋小识。笔记小说大观〉〉60 首次性对象:(这种方式主要用于训练男妓) 云:`足下两世,命中所照临者多是雌宿。虽获雄无益也。惟获雄而雌蓄之,庶可补救。`已而,绵谷生,谦六教以穿耳,梳头裹足,呼为小七娘。娶不梳头,不裹足,不穿耳之女以妻之,果长大。 入泮,生二孙,偶以郎名孙,即死。于是每生孙,亦以女蓄之。绵谷韶秀无须,颇以女自居。有《绣针词》行世。“(此例并不涉及同性恋。只是用以证明社会经验在性角色认定上的作用。而明清小说中记有大量”男化女“或”女化男“之事,大致也是同此一理。) ——《子不语》


相对于素质同性恋而言,双性同性恋的情况很难判定。是否可以说,只要一个人能够将同性作为性对象就把他视为同性恋呢?我认为是不可以的。顾名思义,同性恋,应当是行为双方的一种彼此欣赏。根据李银河先生的研究,在同性恋过程中,肛交行为往往被看作一方为被动方、地位低,因此在同性恋行为过程中并不多见,而在我所搜索583条文献中,只有一条有接吻行为;1/3强可视为彼此触摸;95%以上的行为是肛交,且行为角 色固定,一方是插入方,一方是被插入方,而非同性恋中普遍流行的互慰式行为。


由此可见,在清代的同性性行为中有很大程度的迷惑性。这里有很大一部分人并非同性恋,而只是在社会对同性性行为采取宽容态度时的另一种宣泄方式。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做更细致的考察。


关于狎伶(兼有娈童) 在清代的各种同性恋行为中,狎伶是最具有典型意义的,这其中又以北京为尤。在当时“京师宴集,非优伶不欢,而甚鄙女妓。士有出入妓馆者,众皆讪之,结纳雏伶,征歌侑酒,则洋洋得意,自鸣于人,以为其郎负盛名,乃独厚我。” 以至于“友人招饮,座客无不各召歌童侑酒,否则即不合时宜,举座皆为不欢。而歌童闻召即至者,主人意气洋洋,如膺九锡;脱有再三,候之不至者,座客辄冷语相消。主人不安,观其盼望情切,自不减于秀才观榜。”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就得从人们为什么狎伶说起。


文人狎客更喜欢男优


在清代以前,社会上的主流风气是与妓女交往,而且有官妓一职。我们可以从《海上花列传》、《海上繁华梦》、《九尾龟 等众多描写妓女的小说中看到,妓女并非专以卖淫为事,更多的只是艺妓;官妓中更是鲜有以肉体出卖为业的。这一点在当时人的记录中也可得到印证。 “国初官妓,谓之乐户。士凡立春前一日迎春于城东蕃厘观,令官妓扮社火。春梦婆一,春姐三,春吏一,皂隶二,春官一……”“至康熙间,裁乐户,遂无官妓,以灯节花鼓中色目替之。” ——《扬州画舫录》转《清人社会生活》300那么众人狎妓目的何在呢?关于这个问题,高罗佩有过精彩的回答“那些能够结交艺妓的人至少属于中上阶层,因此在家中有妻妾多人。既然如前所述,他们有义务给妻妾以性满足,那就很难期望一个正常的男人竟是因性欲的驱动而与外的女人发生性交。当然,人们会有调换口味的愿望,但这只能算是偶然的胡来,并不足以说明他们与职业艺妓整天厮混的动机。


浏览描写这一题材的文学作品,你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除了必须遵守某种既定的社会习俗之外,男人常与艺妓往来,多半是为了逃避**,但愿能够摆脱家里的沉闷空气和出于义务的性。换句话说,原因其实在于他们渴望与女人建立一种无拘无束,朋友般的关系,而并不一定非得发生性关系。一个男人可以与艺妓日益亲妮,但并不一定非导至性交不可,而且如果他终于厌倦了这种关系,他可以中止它,就像开始时一样轻而易举……


很多男人对艺妓的这种超然态度常常使人联想到为什么在名妓的传记中,总是对她们的社会成就格外重视。她们的歌舞技艺和善于应对总是首先提到,而动人的姿色总是放在第二位,甚至颇有一些著名的艺妓,姿色并不出众。这也说明了在中国诗文中,作者对他们与艺妓的关系的描写为什么总是充满伤感的情调。这部分文学作品给人的印象是,这种关系常常有伯拉图式的味道。它还进一步说明了为什么大多数崇拜者总是热衷于长期而复杂的求爱,虽然他们的目的与其说是与意中人同床共寝(未能做到这一点,往往既不会使求爱者怨恨,也不会招人耻笑)还不如说是追求一种优雅的娱乐和在风月场中扬名。”


张爱玲也以其女性视角解释了这个问题,“恋爱的定义之一,我想是夸张一个异性与其他一切异性的分别,书中这些嫖客的从一而终的倾向,是有更迫切更基本的需要,与性同样必要——爱情。较近通常的恋爱过程……恋爱只能是早熟的表兄妹,一成年就只有妓院这脏乱的角落里还许有机会。再就只有《聊斋》中狐鬼的狂想曲了。直到民初也还是这样。北伐后,婚姻自主,废妾离婚才有法律上的保障,恋爱婚姻流行了,写妓院的小说忽然过了时,一扫而空,该不是偶然的巧合。”


但是到了清代,废官妓制度,随后禁止官吏宿娼。


这些以中上层人为服务对象的艺妓失去了行业依靠,因而大量减少(不是说完全没消失),剩下的则是一些低级卖淫女。(这一点在第一节便有提到) “外域小民度日难者,往往勾引丐女数人,私设娼窝,谓之`窑子`室中天窗洞开,择向路边。屋辟做小洞二三,丐女修容貌,裸体居其中,口吟小词,并作种种淫秽之态,屋外浮梁子弟过其处,就小洞窥,情不自禁则叩门入。丐女裸而前,择其佳者投钱六七,便携手登床,历一时而出。” ——《梅圃余谈》转《性张力下的中国人》227可以想见,在妓女行业整体素质较差的情况下,寻找替代品在所难免。伶人恰好应时而出,从功能上看,伶人几乎承袭了艺妓的全部。我们常常看到在记载中,伶人的寓所往往就是商人的生意场或官吏和文人的沙龙。


当然,由女到男的这种转变也并非是自然而然的,这其中,文人起了重大作用。 狎男妓行为目的只是泄欲 从晚明起,礼学渐渐沦为反动。而此时,新生产方式的出现引发了社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的变动,动摇了礼教赖以支持的物质基础。李贽的“真性情”思想开始流传,朝廷虽几次下令查禁“而其之行于人间自若也……而士大夫多喜其书,往往收藏,至今未灭”.再一方面,明末压抑的政治气氛使得一大批文人投仕无路,转而放纵声色,自以名士为号,“这些不入俗流的人以斯文扫地为乐趣,故意在雪中行乞,唱着莲花落,招摇过市,痛饮狂歌,追逐女性,并且危言耸听” “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 以至于《风闻杂记》作者讲“昨日到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 到了清代,汉学兴起。文人整旧章,发先圣原意,倡言求真,对礼教更是大加口诛笔伐。戴震的一番话也许能够勾勒出一点当日的思绪,“君子亦无私而亡矣,不贵无欲。


君子使欲出于正,不出于邪。不必无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于是谗说诬辟反得刻议君子而罪之。此理欲之辧使君子无完行者,为 祸如是也。以无欲然后君子,而小人之为小人也,依然行其贪邪,独执此以为君子者,谓`不出于理则出于欲,步出于欲则出于理`……此理欲之辨适成忍而残杀之具,为祸如是也。” ——《孟子字义疏正》转《性张力下的中国人》268恰又逢此时妓女行业的整体素质下降,无法满足文人对风雅的要求,那些身负才技、“天真烂漫”的伶人便成了文人追逐的对象。甚而出言“最不解令人好女色则以为常,好男色则以为异。究竟色就是了,又何必分出男女来。好色而不好男,终是好淫,而非好色。彼既好淫,便不论色,若既重色,自不敢淫。” 可以说,乾嘉朴学与狎伶同期达到极盛,决不是一个时间上的巧合。这是自晚明即开始的求真之风经过长期的沉淀发展而带来的,人们思想上的解放。 心理学家曾经说过,恋爱是一个恋爱双方彼此发现自己,欣赏自己的过程。应该说,在由交游妓女到狎伶的转变之初,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这些官吏或文人在与艺人交往的过程中寻找一种精神上的追求,并为自己能参与这种追求而感到自我欣赏。因此,在这部分人眼中,一个情字甚是了得,而对于性别反倒是模糊了。如福柯所说“照他们的思想方式来看,人们之所以可能对男人或女人产生欲望,只不过是天性植于人心之中的那种对`美`的人的欲望使然,不管其性别如何。”


当然,有人可能会为我举出很多材料用以证明同性恋的渔色目的。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分开来看。 首先,众多关于渔色的材料所记,均是狎伶之风流行之后的事,这是流行的结果,是人们在狎伶过程中又一层次的要求。其次,在众多只以渔色为目的的狎伶活动中,主角都是一些文化素质较低的人。这就是下面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


经过官吏和文人的哄染,狎伶逐渐被社会普遍接受,进而成为在当时,妇女大唱节烈的环境下,男子发泄的另一个途径,并且出现了畜养娈童的现象。如《品花宝鉴》中的潘其观老爷。他那悍妒的老婆决不许他寻花问柳,狎伶却是不理。我认为,这部分人应该不能算作同性恋,因为在他们的行为过程中根本看不到同性恋中的那种同志关系。比如在《品花宝鉴》中嗣微与亮轩,“两人说说笑笑,喝了几杯酒,嗣微道:`今见大哥有一个五尺之童,美目盼兮。倘遇暮夜无人,子亦动心否乎?`说一句话说到亮轩心上来,便笑道:`这小童倒也亏他,驴子、小妾两样,他都做全了。`嗣微道:`奇哉!什么叫驴子、小妾?吾愿闻其详。`亮轩道:`我今只他一个跟班,譬如你住城南,我住城北。若有话商量,我必要从城根下骑了驴子过来。有了他,便写一信叫他送来了,便代了步,不算驴子么?我们作客的人,日里各处散散,也挨过去了,晚间一人独宿,实在冷落得很。有了他,也可谈谈讲讲,作个伴儿,到急的时候还可以救救急,不可以算得小妾么?`” 如此看来,这部分人的行为目的只是泄欲,而谈不上什么同性恋。 倡宿男倡和机会同性恋、鸡奸 宿倡宿男倡行为大致集中在北京、福建两地。北京地处要津,四方影集,正如俞越所说“自来商贾聚集之处,风俗必淫。” 福建一地迄古即有男子同性恋的风俗,因此,男子性服务行业也很发达。总之,我认为,宿倡行为也不能算作同性恋。


机会同性恋是同性恋中的一种特殊形式,虽然行为双方可能并不认为同性性行为是正常的,但由于在机会同性恋中行为双方均处在一个平等地位,因此被归入同性恋范畴。在清代,机会同性恋主要中在军队和江浙地区。军队发生机会同性恋的原因自不必说,其中最著名的当推毕秋帆和他的幕僚,关于他们的故事见于《履园丛话》、《清稗类钞》、《清代轶闻》等多处。


“毕秋凡,沅开府奉中,幕下时彦,各挟龙阳。多真宠生骄,时于皂隶龃齬,仆从遂动辄得咎。公闻之不胜其挠而无如何。诸食客知公之所同好(说部品花宝鉴中田春航与苏惠芳即叙毕公与李伶事也)各纵只交争而不问,且阴观其赌胜以为乐。一日公怒甚,于座上正色曰:快传中军兵将来。众不知其故,郑重以请。公曰,署中兔子太多,唤中军与我全行打出,为诸君图清净也。众默然”


江浙地区机会同性恋的大量出现,我认为是生产方式转变带来的直接结果。晚明以后,江浙地区先后出现了大量的手工作坊,这为机会同性恋的发生提供了条件。《履园丛话》中便记有一则“每夜众匠宿局中,年少者梦中辄被人鸡奸,如魇寐然。” (三)对同性恋的社会态度 清代社会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社会,就在同性之风劲吹的同时,礼教也在大张旗鼓的嚣闹。记载中的清代烈女竟有万人之多,那么社会对同性恋是如何看待的呢?这也需要作细致的分析。


想来人终是渴望真情性的,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讲“昔为娼家女,今为荡子妇。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语出《古诗三百首》之二)”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无为守穷贼, 轲长苦辛。(《古诗三百首》之四)可谓淫鄙之尤,然无视为淫词、鄙词者,以其真也。“这里有一则故事很有趣,因以全文录下:”康熙间,从叔祖弓韬公为西安同知,求雨终南山。山側有古庙,中塑美少年,金貂龙衮,服饰如汉公侯。问道士何神,道士指为孙策。弓韬公以为孙策,横行江东,未尝至长安,且以孙策才武,当有英鋭之气而神状妍媚如妇女,疑为邪神。公建修太白山龙王洞,意欲毁庙,拆其木瓦,移而用之。是夕,神召见曰:余非孙郎,乃汉大司马董圣卿也。我为王莽所害,死甚惨。上帝怜我无罪,虽居高位,蒙盛宠,而在朝未害一士大夫,故封我为大郎神,管此方晴雨。


弓韬公知是董贤,记贤传中有`美丽自喜之语,谛视不已。神有不悦之色,曰:汝毋为班固所欺也。固作《哀皇帝本纪》,既言帝病痿,不能生子,又安能幸我耶?此自相矛盾语也。我当日君臣相得,与帝同卧起,事实有之。武帝时,卫、霍两将军亦有此宠,不得以安陵、龙阳见比。幸臣一星原应天象,我亦何辞。但二千年冤案,须卿为我雪。……次日,捐奉白金菁其庙,祀以少年。……嗣后,祈晴雨无不立应。”


红楼梦中的男同性恋和男优 红楼梦中的同性恋有三种: 1.贾宝玉对拥有女性特质的男性有着不可自拔的迷恋。 2.薛蟠的荒淫奢靡行为,则是表达了那个时代的上流社会某种堕落面的缩影。 3.女优藕官与药官,是一种异于道德规范的暧昧情愫。 现代人对同性恋的观感,虽不若以往传统封闭社会那样的禁忌,但若要正确无误的说出它的定义也是不大可能的,因为不同时空的风俗习惯、文化背景、专业理论等差异,对同性恋的界定实在不容易有完整的定论......近代著名性学专家金赛博士,将其定义为“一个和自己同样性别的伴侣有过肉体接触,并达到性高潮的人”。还有一派同性恋学说,认为必须是性的偏好、情感之间的投射,社群归属感的方面,终生都是对同性的人有渴望才算。另外有两种被视为“假性同性恋”:“境遇性”的同性恋,其发生的原因并非原本就对同性有性渴望性冲动,只是因长期处在和异性隔离的特定环境下,而产生的角色混淆才会发生,通常只要脱离那个特定环境即会恢复成一个异性恋者。另一种则是“金钱交易性”的同性恋,没什么可说的。


而同性恋的成因,佛洛依德认为男同性恋不是自身觉得女性化,就是让人觉得有女性特质,其肇因为冷漠无能的父亲,和专擅霸占感情的母亲,因为这层的因素造成男同性恋者得不到男子气概的支持,反而从母亲身上吸收过多的女性特质。

英国精神学日志则在实验报告中指出,同性恋是先天的基因造成的,一对有同性恋基因的双胞胎即使分开抚养长大,加入不同的家庭等外在因素,双胞胎日后仍皆为同性恋。


先说贾宝玉,贾宝玉的同性恋其实是一种对美的追求,“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得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我见了男子,便浊臭逼人。”贾宝玉这种思想,是因为他崇拜女性,其内核的因素是他对当时男尊女卑的社会所衍生反叛意识;也可以反映某种人类爱美的天性,而贾宝玉所眷恋的是男性都也几乎是女性化的人物。如:秦钟、北静王、蒋玉函等。所以在他的心中从未违反自己追求的原则。


贾宝玉第一次与秦钟会面时,心中便如有所失。“痴了半日”,相形之下,便觉得自己“竟成了泥猪癞狗了”。看书中的描写:“较宝玉略瘦些,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由此可见,秦钟身上所发出的女儿之态,正是贾宝玉所向往的。贾宝玉发觉世上竟还有比他更像女孩的人,便觉羞愧不已。“一个腼腆温柔,未语脸先红;一个性情体贴,话语缠绵”、“秦钟者,情之所钟也”、贾宝玉与秦钟,两人之间同窗之情早已变质,甚过于兄弟情谊。


又“宝玉素闻得世荣北静王是个贤王且才貌俱全、风流跌宕,不为官俗国体所缚,每思相会”原来身为男性的北静王,有着一种女性化的阴柔相貌,更有趣的是作者将北静王起名为“水溶”,分明就是说明他是“水做的骨肉”,这便揭开了问题的症结。


而名优蒋玉函(琪官)是贾宝玉另一个同性恋的对象。琪官在戏台是唱小旦的优伶,名声远近驰名。初次见面时“宝玉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又赠巾一事书中写道“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之所贡,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的,今日缠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二爷请把自己系的解下来给我系着。”更可见他俩人的情意绵密。


贾宝玉为何会有对女性化特质的男性产生爱慕的异样心理呢?应该是起因于他所处的环境,周围都是把他当作天之骄子的女孩们,且他自己也以女性自名,所以形成复杂的心理。


薛蟠的娈童游戏 那么薛蟠的娈童便不是这样,摘录几段与薛蟠娈童有关的情节: “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说来上学读书,不过是三日打鱼,两日晒网,白送些束脩礼物与贾代儒,却不曾有一些进益,只图结交些契弟。” “又有薛蟠,头一个惯喜送钱与人的。” “今日二人皆凑在一处,都爱“抢新快”爽利,便又会了两家,在外间炕上“抢新快”。别的又有几家在当地下大桌上打公番。里间又一起斯文些的,抹骨牌打天九。此间伏侍的小厮都是十五岁以下的孩子,若成丁的男子到不了这里,故尤氏方潜至窗外偷看。其中有两个十六七岁娈童以备奉酒的,都打扮的粉妆玉琢。” “薛蟠兴头了,便搂着一个娈童吃酒。” 可作如下分析: 薛蟠假借上学之名,到贾氏家学中物色结交些契弟,有两外号“香怜”、“玉爱”的学生都被他哄上手。薛蟠玩过一时,便喜新厌旧,给学堂留下了淫邪之风,成为闹学之祸根。贾珍、邢家大舅与薛蟠等纨袴子弟聚赌作乐,两个陪酒的小么儿是不到十五岁的男孩,打扮得粉装锦饰,作女子态撒娇,想见当时有许多男孩都被卖掉当小厮,或是被训练成娈童来伏侍些龙阳之兴的男子。薛蟠幼年丧父,寡母怜他是个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些,遂致老大无成,且家中有百万之富,以致薛蟠性情奢侈,进入贾府也熟识些纨袴气息,也与他们更加倍风流,而这娈童行为极有可能是因环境所致。薛蟠天天调情,到处风流,薛蟠的娈童行为是侮辱、是放肆是肉欲,在红楼梦里,薛蟠是纨袴风气的代表,也是当代社会奢靡风流的缩影。


最后说藕官与药官的痴情,这是一种角色混淆。藕官和药官是贾府因为建大观园准备元妃省亲,才从苏州买回来充当梨园子弟的,这是他们之成为戏子的缘由。书中这么说: 宝玉将方才见藕官如何谎言护庇,如何藕官叫我问你,细细的告诉一遍。又问:“她祭的到底是谁?”芳官听了,眼圈儿一红,又叹一口气,道:“这事说来,藕官儿也是胡闹!”宝玉忙问如何。芳官道:“她祭的就是死了的药官儿。”宝玉道:“她们两儿也算朋友,也是应当的。”芳官道:“那里又是什么朋友呢!那都是傻想头!她是小生,药官是小旦。往常时,她们扮作两口儿,每日唱戏的时候,都装着那么亲热,一来二去,两个人就装糊涂了,倒像真的一样儿。后来两个竟是你疼我,我爱你。药官儿一死,她就哭的死去活来的,到如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


戏子的生活圈很封闭,而且他们又处在一个违背人性的专制社会中,女性的终身都掌握在别人的手里,尤其她们又是用钱被买来的卑贱〝戏子″,所以更谈不上有什么婚姻自主权,然而在戏团封闭的环境下,才会导致她们有同性恋的倾向。从文中可发现,其实藕官和药官的恋情是没有公开的,只有戏子圈中的人略知一二而已。因为戏子在当时的社会地位卑下,所以不太敢明显的表达情感,而且从中也可感觉到,其实同性恋在当代也是会受到道德所规范。演戏长久后(看过电影“霸王别姬”?),戏子把戏中角色融入生活中造成的角色混淆是常有的事,而且藕官和药官又处在纯女性的戏团中,所以难免会有同性恋的情怀产生。藕官对药官的痴情,在药官死后藕官每逢过节偷偷烧纸钱的行为可看见,这件事对当代来说可是绝无仅有的,也可从这发现她们的感情不是一时的,而是持久又深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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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
发表于 2012-10-06 03:01发布于 10-06 03:01 较早前
嗯,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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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
发表于 2012-10-06 03:10发布于 10-06 03:10 较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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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
发表于 2012-10-06 03:47发布于 10-06 03:47 较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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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
发表于 2012-10-06 07:17发布于 10-06 07:17 较早前
看得我都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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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
发表于 2012-10-07 00:48发布于 10-07 00:48 较早前
长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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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
发表于 2012-12-10 23:14发布于 12-10 23:14 较早前
内容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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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
发表于 2012-12-10 23:14发布于 12-10 23:14 较早前
内容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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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
发表于 2013-03-10 00:40发布于 03-10 00:40 较早前
确实不值当的,但感情的东西,真的说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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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
发表于 2013-03-24 10:11发布于 03-24 10:11 较早前
看的我都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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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
发表于 2013-03-24 11:04发布于 03-24 11:04 较早前
长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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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
发表于 2013-05-23 04:32发布于 05-23 04:32 较早前
很好,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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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
发表于 2013-06-11 10:03发布于 06-11 10:03 较早前
好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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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
发表于 2013-08-04 19:02发布于 08-04 19:02 较早前
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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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
发表于 2013-08-08 20:43发布于 08-08 20:43 较早前
看完了,感觉很长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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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
发表于 2016-05-03 09:41发布于 05-03 09:41 较早前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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