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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发表于 荷兰在线
近日,长春女同性恋者宇轩通过微博求助,称女友小安因性倾向屡遭父母辱骂和殴打,甚至被当成精神病强制送往精神病院,目前律师和多家同性恋权益机构已介入此事。
18岁拉拉因爱上同性遭父母毒打
9月末,宇轩通过百度贴吧和微博发布求助帖,称自己与18岁的女友小安的同性恋情曝光后,小安多次遭受父母家庭暴力,小安不吃不喝长达四天最终休克,但父母并未就此收手,9月26日小安被父母强制送往精神病院多日。
据宇轩向荷兰在线记者介绍,自己和小安是四个月前在一个当地拉拉(女同性恋者的别称)活动上认识的,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小安父母知道她们的事情以后经常遭到父母辱骂、殴打和跟踪。8月初,在家人的压力下,小安不得不离家出走,住在宇轩家中,小安父母通过警察强行把小安带回家,“小安被捆起来用毛巾塞住嘴,被父母用电线、棍棒抽打”。
8月29日,长春市妇联介入,妇联方面建议小安可以对其父母的家庭暴力进行起诉,但因小安不忍,妇联协调无果,“小安母亲在妇联办公室大吵大闹,还把小安从楼梯上推下来,然后还不承认,称是小安自己摔的”,宇轩告诉记者。
9月26日,小安被父母强行送往长春市第六医院(长春市心理医院),医院在未核实家庭暴力是否真实的情况下,认定小安对父母的恐惧源于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将其收治入院,数日后小安被父母接出院后一直被软禁在家。
宇轩向记者表示,目前她和小安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医院,“因为小安一直被软禁在家,父母寸步不离地监视她,起诉书也需要她本人同意才行,所以现在只能看情况再说”。
宇轩在网上公布了自己的遭遇以后,包括长春市拉拉公益组织“右域拉拉”和广东的同性恋亲友会等同性恋权益机构纷纷施以援手,“右域拉拉”认证微博10月15日发布信息称,小安的亲属目前已口头表露出接受第三方调停的意愿。
家庭暴力无法改变个人性取向
宇轩和小安的遭遇经网络曝光以后,多位法律人士和同性恋权益人士纷纷就此事表态。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社会学博士后赵军在微博中表示,同性恋就像左撇子,无关道德法律,也无关健康,性取向属个人自由。拘禁、殴打和虐待自己的孩子也属违法乃至犯罪行为。“该女孩的父母已涉嫌非法拘禁或虐待,属严重家庭暴力,按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相关规定,当地警方当及时介入,以避免伤害进一步升级、酿成更大悲剧”。
小安的代理律师——伯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静婉拒了荷兰在线的采访请求,但她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表示,社会全盘否定精神病人的自决权,导致个人一旦“被精神病”,她的权利也随之丧失,落入无司法救济、无法律保护的真空地带,暴力无法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同性恋也不是罪,她们有权利得到法律保护。
深圳衡平机构理事、精神卫生项目负责人黄雪涛律师认为,长春第六医院医生在未核实家庭暴力是否存在的前提下收治小安,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他们的收治行为都在事实上沦为了父母控制小安的一种工具,成为持续发生的家庭暴力的一个环节,小安的遭遇源自于现行精神病收治制度的致命缺陷。在之前就精神卫生法草案接受荷兰在线采访时,黄雪涛律师也曾表示,对于精神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基本权利的剥夺和限制由医生来决定可能会导致医生权力的滥用,而近亲属如果有权将“患者”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意味着与“患者”有利益冲突的近亲属可能会滥用送治权。
同性恋亲友会的执行理事阿强指出,小安的父母长期对小安实施家庭暴力本身已触犯法律,暴力不仅不能改变性倾向,反而会疏远亲子关系。阿强建议同性恋者在向家人“出柜”(公布自己性倾向)之前应主动提供有关的科学知识,给父母打好“预防针”,保持良好沟通,才能避免类似小安的悲剧重演。
(宇轩、小安皆系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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