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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走进中国同志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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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奇侠 Lv3 Rank: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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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17:02发布于 11-22 17:02 较早前 |只看该作者
2001年4月20日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这对中国人重新审视同性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许多专家认为同性恋摘掉「精神病」的帽子是社会的进步。那么,同性恋能否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同性恋婚姻能否在中国出现?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

同性恋,顾名思义就是同一性别的个体发生亲昵的性关系,彼此双方情愿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男爱男,女爱女。他们对异性不感兴趣。作为一种与大家认可的异性恋不同的人群,同性恋在人群中其实分布很广。

世界著名的性学家金西曾对美国5300名男性公民作过调查发现有过同性恋史的竟达37%,绝对同性恋者占4%,同性恋兼异性恋者为18%,有过同性恋冲动的占13%。德国德施奈贝尔博士作了估算,认为全世界的同性恋者约占总人口的2%-4%。中国同性恋的人数又有多少?

中国著名社会学家刘达临90年代初对中国15个省市的28个地区进行的全国「性文明」调查,结果发现,在2万例抽查对象中,曾有过同性恋行为的人,城市已婚居民中占0.5%,农村已婚居民中占2.3%,在大学生中占7.5%。近年来,中国同性恋者有增多趋势。根据有关调查表明,中国有男女同性恋者3600万人到4800万人,其中男同性恋者居多。虽然同性恋在人群中所占的比例仍属少数,但是绝对数量巨大,对大多数人来说,同性恋仍是一个神秘的群体。这些同性恋者是如何生活呢?同性恋与普通人相比,有些什么特点呢?

同性恋的「根据地」

目前中国没有公开的同性活动地。一些酒吧和歌舞厅有同性恋者非定期聚会。更多同性恋的社会交往活动还只能在公共场所如街头、公厕、公园、街心花园、街头广告宣传橱窗及公共浴池等。仅仅在北京,据不完全统计,同性恋经常聚会的场所就有70余处,例如:北京东城区某某公园,是外地来京的同性恋者最大的聚集处;三里河某某花园,是北京当地同性恋者的最大聚集处。全北京究竟有多少经常在社会上走动的同性恋者?据一位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调查对象说,全北京至少有1000多人他可以达到见面眼熟的程度,仅他居住的XX区就有200多名。加上大量从不在社会上活动的同性恋者,绝对人数是相当可观的。

同性恋活动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甚至小城市,有些县城也有,据说在上海、广州、青岛、大连、石家庄、保定、西安、哈尔滨以及新疆等地,均有活跃的男同性恋社群和多处同性恋活动场所,据调查,农村人也有同性恋者,他们的处境比城市人艰难,其中既因人口密度小不容易找到同类的因素,又有强大的结婚和传宗接代的压力这一因素。

同性恋者往往在公共场所如街头、公厕、公园、街心花园、街头广告宣传橱窗及公共浴池等场所进行交流。这时你不免会问,像报栏、街头这样的地方,人流很杂。他们又怎样知道对方是不是同性恋者呢?我也曾向一位同性恋者请教,他诡秘地说,是不是同性恋,一眼就能看出来。「互相之间不用讲话,眼睛会说话,双方眼光一碰就像触电一样,能意识到。」我还是没弄明白,他就向我举了一个例子:「在公厕里,你正小便,别人故意撞了你一下,你怎么反应?」「我会说,哥们,注意点,或者,你想干吗?」「我们才不会那么说呢,这动作表明人家对你有意思,说不定喜欢你呢。

同性恋者大都由老手引入「圈子」一般是老手带着新手到同性恋的据点,例如一些公园,公厕,酒吧等地方,那里总会有几个或更多的同性恋者,很多是两人世界,也有几个人一起攀谈聊天的。新手在那样的环境中很快就被注意上,成为一个被追求者,然后进入同性恋活动的「圈子」同性恋者有两种,一种人会在一年甚至几年与同一个伴儿相处,接触社会面比较狭窄,他一般比较内向,多在同性恋交往中扮演女性角色;另一种人则善于」交友」,常在社会上走动,同时与多个伴儿相处,他们称这种人是「社会上」的。但对大多数同性恋者而言,则比较灵活,他们经常去本城市的同性恋据点,在那会很快找到自己的「梦中人」,两个人就离开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干那事。

根据调查,同性恋者尤其那些文化水平较低的,除了情感交流之外,主要的还是性活动,虽然也有那种单纯的、依赖性的情感交流。他们在性活动中往往变换角色,这与异性恋的男女分工明确有所不同。那么他们选择『」朋友」的标准是什么呢?李银河在《同性恋亚文化》一书中通过对120个同性恋样本进行调查和分析,谈到了他们选择朋友的标准。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男同性恋喜欢「宽肩窄臀的」,其次是「身材高大的」,也有不少人喜欢「肤色白净的」,喜欢「文静漂亮的」多于喜欢「粗犷剽悍的」。

「我喜欢两种类型的人,一种是文静见腆的,另一种是风流满洒的。

「我喜欢对方清秀斯文,又是真正的男孩子。把自己打扮得妖里妖气像女孩子的,谁也不喜欢。

「我喜欢强壮的,男子气重的,不喜欢冷艳的那种。」

他们是这样相爱的

据有的同性恋者说,同性恋者多半是家中的老么,或者是众姊妹中的独子苗苗,而且同性恋者的家境都不错,生活富裕,有一定的文化修养。男同性恋者一般带有女气,或者说被女性同化。从小有男扮女装或学女红的经历。

经调查发现,产生同性恋的缘由,多种多样,有人可能因为厌恶异性,有人可能因过于依赖同性,有人可能因为生理或心理的原因,有人可能因为遗传因素,或者一个人偶然发生的性经历。

作家C在谈到自己的同性恋倾向时说,他很小时候可能就属于那种比较女孩气的人,也就是俗话说的娘娘腔。他上小学的时候总有一群人跟在后面喊「一二三,假姑娘」。他小时除了父母之外第一个感兴趣的人是一个小男孩。那时他就发现自己同别的小孩子不同。渐渐长大,翻父亲的医学书籍,知道了同性恋,他开始认为他是有些同性恋倾向的。

S家境不错,有三个姐姐,家里只有他一个男孩,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对他的期望值非常高。他19岁高考失利,当时很沮丧,那时他交上了一个女孩,两人爱得死去活来。一次,两人正在S家做爱,正巧被提前下班的S母撞上,S母认定S没考上大学完全是因为S早涉爱河,于是便迁怒那个女孩。女孩个性也强,两人当下就争执起来,还动了手,S母的眼眶被女孩扔出的玻璃杯蹭出了血……那一幕令S惊心动魄,他觉得女人温柔的外衣包裹的是凶残。后来他去公厕遇上了一个中年男人,男人跟他搭上话茬后,痛数女性的邪恶。那个中年男人最爱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在以后的日子里,S经常在一个公厕里遇到那个中年男人。

S转年还是考上了大学,他最终摆脱了那个中年男人的纠缠,却无法摆脱同性恋情结。S在说同性恋现象时总用情结二字来形容。他也认为同性恋是人类的变异行为,属于难以启齿的不正当行为,应当加以克服;同时,他又认为这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活着的一种方式,是一种难解的情结。他说,他曾经试着克服这种情绪,但它像大烟瘾一样难以戒断。

环境:逃不开的阴影

同性相爱虽然自古以来就有记录,但男人爱男人,女人爱女人,对多数的异性恋者而言,确实不是一桩容易明白或体会的事情,由于不了解「内情」,心中难免恐慌、疑虑,况且同性恋的很多行为都和我们的社会定下的规矩相左,于是人们对这个族群便采取孤立、惩罚的「政策」。同性恋往往被视为一种弊端,受到压制和排斥,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多数同性恋者只能把自己的感情和欲望隐蔽起来,面对社会,他们堪称是惊弓之鸟,不敢当众承认和表现出自己的性偏好,表面上看起来,他们一般也有家庭有婚姻生活,似乎与常人无异,背地里却「鬼鬼祟祟」的活动。

大部分的同性恋者都是在青少年时期开始注意到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倾向,但是由于整个社会环境是以异性恋为主体,再加上同性恋者,从小被灌输许多同性恋是肮脏、不道德等负面概念。以至许多同性恋者的内心深处常存有不能接受自己的性取向,并有压抑、排斥自己的焦虑反应。

在自我了解和自我认同以后,同性恋者所面临的另一棘手问题是:是否对外表明自己是同性恋。他们为此往往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社会行为规范的压力,比如正常的家庭、婚姻、恋爱、性别角色、行为规范等;其次来自周围人群的误解、偏见、厌恶和仇视;最后来自自己无法表现真实的自我,只能做两面人所造成的不适感。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的同性恋者多采取保留的态度,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能有一个比较没有压力的生活环境。

「不要把我们当成坏人或是社会的渣滓看待。我们不求得到社会的认可,只求得到社会的宽容和理解,应该坦率地承认,我和朋友们的心理状态是灰暗的,不管每个人的表面表现得多么坦荡,但在实际生活中都生活在社会的阴影中,生活在自我的阴影中。从整个社会交往看,我们的交往比较窄,除了有少数人在一定环境下会胆大妄为外,大多数是循规蹈矩地生活、工作、学习。因为我们十分清楚,我们的行为是社会、家庭都不能容忍的。为了我们的自尊,我们必须深深地隐藏自己,有时觉得藏得越深越好。」

「我常常自嘲,管我们这类人叫『永远走不出阴影的人』,是在『一个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春风吹不到的地方』。」

台湾作家白先勇在他的小说里这样描绘:「在我们的王国里,只有黑夜,没有白天。天一亮,我们的王国便隐形起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极不合法的国度:我们没有政府,没有宪法,不被承认,不受尊重,我们有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的国民。」

人既然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其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规范。同性恋者虽然对自己的行为有这样那样的解释,也渴望社会能理解他们,但是,他们的内心深处仍空空荡荡,不敢与那个无形却强大的社会规范正面冲突。他们在保持着奇特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试图用正常人的生活方式来掩饰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同性恋者往往是隐性的,他们过着与别人相同的生活,除了与自己群体的交流之外,他们对外是沉默的。据同性恋研究者李银河搜集的材料分析,中国的同性恋者一般也会像一般人一样娶妻生子。但是,这些人结了婚往往是被迫无奈的选择。在自己的家庭生活中,不得不对妻子隐瞒事情真相,隐瞒自己的同性恋倾向。

L就是这么一位,他是教师,在长期保持和欣赏他的生活方式的同时,还拥有家眷。据说他的妻子相当漂亮,儿子聪明活泼。他夹着教材从校园穿过,或者与妻儿沐浴着阳光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有谁会知道他生活中的另一面呢?

L自嘲自己是双面人,他曾对我说:我真的很痛苦,很煎熬呵!我非常厌恶异性,但还得耐着性子面对我的老婆,那女人那方面的要求还特强,弄得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后来我只好装病,每次做完那事儿我就装病,一装就是好几天,几次以后我老婆就成性冷淡了。

像L一样,同性恋者当中不少人在艰难的做两面人时,产生了犯罪感,或道德上的负疚感。也有人认为自己有病。

「我毫不认为我的倾向有任何不正当的地方。我坚信这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我从未想到过要纠正我的这一倾向。其次,我不快乐,我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感到了别人强加给我的羞耻感。我为此曾有精神崩溃般的感觉。」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同性恋者认为,自己所面临的最大困境不是没有合法地位的问题,而是社会观念中对同性恋的不理解、不接受、不宽容。一位同性恋者这么说:「同性恋的境遇是没人说你犯法,但大多数人心里会鄙视你为不洁,为怪物,为不道德者,或是社会丑恶现象。社会歧视比法律的作用要大很多。」

法律:重视还是忽视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对同性恋现象采取一种视而不见的态度,其目的是为了使同性恋现象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与此同时,同性恋者自己也不愿暴露身份,于是造成了这一现象根本不存在的假象。少数进入人们视野的同性恋者,不是求医问药求矫治的,就是犯了罪的。由此更增强了人们以同性恋为疾病、犯罪和社会越轨行为的看法。执法部门由于对同性恋缺乏认识或在执法过程中滥用权力,在不同地区先后有同性恋者受到错误的拘留、罚款、行政处理,甚至是身体及精神迫害的情况。就法律本身而言,目前中国对于同性恋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禁止,发生在两个成年人之间的自愿的同性恋行为,只要不涉及未成年人,无人告诉,很少会导致法律制裁。但如果涉及未成年人则有可能按鸡奸罪论处;如有同性恋的配偶或其他人起诉,也有可能按照流氓罪论处;此外,警方会在同性恋活动场所施行出于治安目的的临时拘捕,但一般会很快放掉,不作记录在案的处罚,但有时也会作15天拘留的处分。

在调查中,笔者了解到同性恋者受法律制裁的事,大多与其它犯罪行为有牵连,例如有一个与杀人罪有关的案例:「那年年底有一段时间,上海抓人抓得很紧,有人被抓起来了,有人跑出国了。起因是香港有一个26岁的同性恋到上海,他戴着金项链,很有钱。有几个同性恋抢了他,还把他杀了。为这个上海抓了一次。」另有一个案例是,某同性恋者在同性恋的一个聚集场所因故与人斗殴,把对方打出了血,所以被捕后判了15天拘役。通过与公检法人员的交谈,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与同性恋者的说法大致相符:同性恋者被判刑的往往都不是因为纯粹的同性恋行为,而是伴有其它罪行,如偷窃、抢劫、斗殴等。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各法律机构和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对同性恋的处置方法就五花八门,才导致上述的情况的发生。再看一个例子。

P先生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某大学任教,工作非常出色,被评为优秀教师,与此同时,他情感的欲望也达到了极点,于是他找到了一个同性伴侣。但不久事情就败露了。那是1984年的冬天,P先生由鲜花变成了毒草。学校停止了他的教学工作,取消了出国资格,开除了党籍,强迫调离学校,被临时安排到一个施工工地。幸而他得到一位朋友的指点,逃离了那个给他带来耻辱的地方。

在对同性恋者的一项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调查对象安全感程度不高,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有危险的」;在回答「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一旦暴露会有哪些后果?」这一问题时,大多数人答「不知道」。由此可见,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同性恋者对自己行为法律地位的认识全部处于一种若明若暗的状况之中。所以中国同性恋者面对的,正如一位社会学家所言:「不是严酷的迫害和极端的仇视,而主要是主流社会的忽视。」 台湾到目前为止已有500对同性恋人在网上注册结婚。虽然同性恋婚姻在台湾还未取得合法的地位,但互联网上已有专为同性恋者所设置的婚姻注册网站,开放给所有同性恋人上网注册结婚,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通过在网站上注册,留下两人「爱的誓言」,在网友的见证下,也稍稍弥补了同性恋人在现实法律上无法结合的遗憾。

大陆,许多相爱的同性伴侣也都希望能像异性恋伴侣一样,长相斯守,身心结合。可是就整个现实的制度面来看,目前全球除了丹麦、瑞典、挪威、荷兰、冰岛五国以及美国佛州承认同性婚姻合法之外,其余各国均未开放同性结婚的大门。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同性恋婚姻。1990年,福建省一对男同性恋者申请结婚,经报上级部门获准。但是据说,不久其中的「男方」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工作岗位。1991年安徽无为县一对女同性恋者潘玉珍和林永霞因恋爱被林父告到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经上报到公安部,最后批覆为:「什么是同性恋,以及同性恋的责任问题在目前中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原则上可不予处理,也不宜以流氓罪给予治安处罚。」看来,同性家庭在中国出现还需一些时日。

他们只是需要一点点宽容

一位医生的讲法非常有道理。它有助于大众理解和宽客社会上的同性恋现象。放宽我们的视野,就会发现,其实不论是中国历史上还是西方的现在,人们对同性恋都是相当宽容的。

刘达临教授认为,中国大众对于同性爱的认识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同性爱有罪论;第二阶段为同性爱无罪但反常、病态;第三阶段为同性爱与异性爱一样,是一种正常的性取向。而中国目前处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变的过程中。李银河博士认为,中国目前对同性恋的看法和做法仍停留在西方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不过,可喜的是,随着近几年的媒体宣传,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已大力改观。263.net网站2000年的同性恋问题相关网上调查结果显示现今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接受或理解的程度已经大大提高,详细结果如下:

2000-08-23到2001-01-10共有10792人参与投票

不赞成,也不接受3247人,30.09%

不赞成,但可以接受1560人,14.46%

赞成5196人,48.15%

无所谓,不关我的事783人,7.26%

但愿通过大家的努力,能够给同性恋者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生存环境,让他们不再生活在黑暗中,让阳光照耀在他们的身上,让他们自由活着,因为活着其实并不容易。
只爱45岁以上的中老年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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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3:29发布于 11-24 13:29 较早前
学习!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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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0:31发布于 11-23 10:31 较早前
知道了

风尘奇侠 Lv3 Rank: 3

[ 4楼 ]
发表于 2012-11-29 10:07发布于 11-29 10:07 较早前
大家加油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6楼 ]
发表于 2017-02-25 07:20发布于 02-25 07:20 较早前 |来自手机
路漫漫其修远兮!

世外高人 Lv4 Rank: 4Rank: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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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
发表于 2017-03-01 10:23发布于 03-01 10:23 较早前
是、、、、、、、、、、、、、、、、、、、、、、、、、、、、、、

世外高人 Lv4 Rank: 4Rank: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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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
发表于 2017-04-16 17:51发布于 04-16 17:51 较早前
为同志的春天同志们一起加油!!!!

风尘奇侠 Lv3 Rank: 3

[ 9楼 ]
发表于 2017-04-20 06:31发布于 04-20 06:31 较早前
呵呵真的要努力呀同志们

世外高人 Lv4 Rank: 4Rank: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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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
发表于 2017-05-10 10:12发布于 05-10 10:12 较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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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
发表于 2017-05-18 21:05发布于 05-18 21:05 较早前
需要汁源的可以搜索 公众H/V博:怀旧的壮熊 也许有你想要的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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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
发表于 2017-06-26 16:20发布于 06-26 16:20 较早前
早在六十年代,就有同性恋之说 ,那时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真正了解同性恋,是改革开放之后,有了网络,什么都知道了。自己不敢接触,但心里多少有点好奇。觉得自己也有这方面的问题。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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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
发表于 2017-08-16 20:19发布于 08-16 20:19 较早前
我们同志活动的累呀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14楼 ]
发表于 2019-01-19 19:52发布于 01-19 19:52 较早前 |来自手机
学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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