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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天涯 L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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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2013年7月14日《齐鲁晚报》A11版
内容提示:有些同性恋在青少年时期就意识到了,有的在结婚后才意识到,有的终身都无意识。想改变同性恋倾向是不可能的,这不是个认知问题,也不是简单的环境及成长因素问题,一旦涉及到遗传及生理因素,改变起来便难如登天。
女儿有同性恋倾向怎么办
口述:鉴秋
整理:舒平
女儿凡凡出生后,就交给了姥姥姥爷带着。姥爷家在大学校园里,环境很好,周一到周五,凡凡都跟着姥姥姥爷生活,到了周末,我和她爸爸再把她接回自己家。这样的成长模式,在周围朋友圈里,也很正常,应该说,许多小孩都是老人帮着带大的,可能孩子会娇惯点,但我家的凡凡怎么就出现了这样的同性恋倾向呢?
凡凡小时候长得很可爱,像个小男孩,胖乎乎的,很皮实,上幼儿园后,别的小女孩都喜欢穿裙子,只有凡凡像个假小子一样,留着短发,穿着T恤短裤,和一帮男孩子疯跑。记忆中,凡凡是最喜欢和小男孩玩的,一直到小学毕业,凡凡最好的朋友都是小男孩。有时候,我也有意识地让她和小女孩一块玩耍,但她总是嘿嘿地笑两声,一副怪难为情的样子,然后就撒腿跑开了。
直到凡凡上初中时,有一次,我带她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酒席上认识一个小姑娘,穿着花裙子,很漂亮,凡凡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人家,两个人手牵着手亲热极了。我当时还想,凡凡能不能受人家小姑娘的熏陶也变回女孩的模样?可仔细一观察,就觉得不对劲,她们俩就像恋爱似的,还互相写情书。记得当时我无意中发现了她们写的小纸条,真是吓了一大跳,都不敢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然后,我赶紧和凡凡说:“你俩是女孩,不能这样!”凡凡那时候倒是很听话,我不允许她们来往,她就不再和那个小姑娘交往了。
但是到了高中,我就管不了了,凡凡一举一动就像个大男孩似的,喜欢打篮球,喜欢穿中性衣服,她的房间也和男孩房间一样,摆着一些飞机、汽车模型,还有一把木质弯刀,衣橱里一件带花的衣服也没有,更别说裙子发卡这些东西,买给她,她都拿去送人了。最让我头痛的是,时常有女孩子给她写情书,凡凡也给人家回过去,这些我都看在眼里,一次次劝说都不起作用。就连她班主任都亲自给我打电话,说凡凡这样下去太危险了,我听了愁都愁死了。
好歹,凡凡顺利上了大学。大学四年,凡凡还是依然如故。这期间,我和凡凡爸爸商量后,决定带凡凡去看心理医生,一开始,凡凡极力拒绝,她说:“我就是喜欢女孩子!”在她看来,喜欢女孩子和喜欢男孩子没什么差别,根本没必要看心理医生。劝说无效后,我只好恳求她说:“只要你愿意找心理医生看看,你去一次我给你300块钱!”听说给她钱,凡凡马上笑嘻嘻地说:“给钱的话,我就去一趟吧!”前后带凡凡去一位心理专家门诊那儿看了一个疗程,专家特别忙,每次都是匆匆忙忙聊一会儿,也给出了一些建议,但回到家,凡凡还是老样子,一点效果也没有。
半个月前,凡凡大学毕业回到家里,我给她报了个驾校学车。谁能想到,这么几天工夫,驾校一个女孩子相中了她,电话一直打到家里,还自报家门说:“我是凡凡的女朋友!”气得凡凡爸爸要打凡凡,一连几天把凡凡关在家里不让她出门,手机也没收了,那个女孩子短信电话就没断过。我问凡凡:“对方知道你是女孩子吗?”凡凡说知道。我说那她要做你女朋友是什么意思?凡凡说:“就是男女朋友的意思!”她说得倒轻巧,我却快崩溃了,这算怎么回事啊?
上个周末,刚好亲戚家的孩子结婚,我特意领着凡凡一起去参加婚礼,婚礼非常隆重,新娘新郎也非常般配,凡凡去了,该吃吃,该喝喝,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回到家,我试着找她谈心说:“你年龄也不小了,妈妈想托朋友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凡凡一向不爱哭,那天晚上居然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她说:“妈,你别逼我,我一辈子都不想结婚!”我问她原因,她还是那句话,说:“我就是喜欢女孩子,我不想结婚!”我说:“自古至今,都是男婚女嫁,你喜欢女孩子,人家能和你过一辈子吗?你有没有想过后果呀?”凡凡只是哭,长这么大没见她这么哭过,哭得我心里跟猫爪子挠了似的,难受死了,这孩子可怎么办啊?
专家援助:同性恋心理干预不起作用
文:宋家玉
同性恋是指把性和情的基本需求建立在同性身上。同性恋不同于“性别认同障碍”,当一个男人(或女人)特别不认同自己的性别,对自身性别抱有强烈持久的改变欲望,从内心里不接受也不认同自己性别的人,被称为“性别认同障碍”(简称“性同”)。“性同”比同性恋要普遍得多,人们往往把同性恋和“性同”混为一谈,同性恋不反感也不排斥自己的性别,更没有改变自己性别的主观愿望,只是把兴趣、X爱和情感愿望建构在同性身上,对异性不感兴趣。“性同”是对自己的性别“深恶痛绝”,一旦实现了性别的改变就会和常人一样喜欢异性并与异性结合。
现代生理心理医学研究表明,同性恋和精神病理不存在任何内在联系,不属于精神疾病抑或心理障碍,只是一种不同于大多数人的特殊的性倾向。1973年,美国精神医学学会最终将同性恋从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3)中去除;1993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WHO)也将同性恋从国际精神与心理疾病分类(ICD-10)中去除。时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中岛宏博士对此解释说:同性恋是少数人对性与情感关系的认同方式与大多数人不同,与精神与心理无关,无法通过医学手段加以改变,如果特意改变其性倾向可能会引发当事人的焦虑、抑郁甚至是自杀情绪,是不科学和不人道的。美国科学院院士、美国心理学会主席米勒用了近20年的时间对同性恋现象进行了系统研究,他发现同性恋倾向通常在青少年中期即可显现,虽与人的成长经历及所处的社会、文化和生长环境有关,但更为重要的还是与生俱来的同性倾向因素,这个因素多与生理、遗传和激素分泌有关。有些同性恋在青少年时期就意识到了,有的在结婚后才意识到,有的终身都无意识。想改变同性恋倾向是不可能的,这不是个认知问题,也不是简单的环境及成长因素问题,一旦涉及到遗传及生理因素,改变起来便难如登天。
我国也于2001年4月在《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把“同性恋”从精神与心理疾病名单中删除,这意味着我们最终也认可了同性恋的非病理化,过去我们一直把同性恋归类为性变态。
如果凡凡不喜欢自己的性别抑或一直想改变自己的性别,那可以考虑“性同”的可能,是可以通过心理干预或直接的医学手段帮助其解决性别困惑的。但从母亲鉴秋的叙述来看,凡凡的情况不属于“性同”,而是典型的同性恋,那改变起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我们大家都能尊重和理解凡凡的实际情况,一定不要把她当成另类,更不能把她看成是变态,凡凡的家庭和亲友首先要做到这点,当然整个社会也应该给凡凡们最基本的理解和尊重,这是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人类文明的基本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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