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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军万马来相见丶
世外高人 L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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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故事部分情节并非来自本人,只是经由大部分改动。若读者不喜,请嘴下留情
林先生是朋友的同事,朋友参加过他跟爱人的葬礼。朋友告诉我,葬礼上林先生只说了一句话:世界上最懂我的那个人去了。那句话,让所有在场的人都流下了眼泪。
见到林先生是在初春的午后,林先生高高胖胖的,煦暖的阳光下他依旧显得落寞而伤感。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他从卫生间洗了澡出来对我说:我的身上怎么多了几颗黑痣?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觉得他大惊小怪的,就没有理会他。
我们的生活应该来说是很和谐、很安逸的。自从相识以来,我们的经济都彼此没给对方压力,他属于比较宅的男人,所以家里的生活卫生,烹饪等大小的家务活他基本不让我沾边。我的工作也比较忙,3天2头就要加班,还会有要出差的时候。但是这样的工作节奏却丝毫没影响我们的关系,我们一直都相敬如宾,感情很好。
我的爱人以前接触过医学,有点医学常识,他知道这种莫名其妙,不痛不痒,忽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就是有问题的。他自己去看了医生,诊断结果下来是皮肤癌。
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吓蒙了,那些日子,我陪他跑遍了南方最有名的大医院。所有的诊断结果都一样,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告诉我,他得的这种癌症的死亡率是90%,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
不久,就像医生语言的,他的腿上,胳膊上,背上也不断的长出新的黑痣来。他的身体和精神也渐渐的开始衰退。在我的印象中,我还会偶尔感冒发烧肚子疼。可是现在,从来闲不住的他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
没有他的打理家也变的冷冷清清的。厨房没有了热气,卫生间沾满了灰尘。我对家里许多生活用品的摆放位置居然一无所知,平时他都是很顺手给我的东西我却找了半天也找不到。炒个菜,弄个汤,怎么味道跟他做出来的就相别那么的大。
从他住院的那天起,我就开始休公假,请事假,尽量多陪他。因为这个时候我非常的明白,他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再不能轻易忘记。
就在他的病情慢慢恶化的时候,一个熟人告诉我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有类似的病例在那里被治愈过,但费用很高,一个疗程三个月,大约需要30万元,治愈的几率大概有30%。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时候,他对我清清楚楚的说了三个字:我要活。(说到此,林先生的眼泪掉下来了)
真的,我以前从来没感觉他对我有多么的重要,我们有多么的相爱,可是,那一刻,我感觉他就是一生中的全部,我能拥有他是生命中最最美好的事情。我希望他活,他要活。我们还要一起慢慢变老,一起生活下去。
我下了决心陪他到那个医院去。当我回去准备的时候,有朋友对我说:想清楚了吗?30万啊,玩意治不好,人财2空啊!
我只是苦苦的笑了笑,我很想问他:假如生病的那个是你最疼爱的儿子,你会治他吗?
去那医院前,我到附近的超市买一些生活用品。中秋的前夕,超市里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他们说着笑着,有男有女。我仿佛离他们那么的远,离快乐那么的远。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这7年最亲密的日子。那三个月里,我们朝夕相处,常常一起笑,一起哭,一起被别人眼睛睁的大大的看着。我也想不起我们有多久没这样倾心交谈了,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他似乎觉得好点了。偶尔,我还搀着他在花园里散步。我们回忆了当初的相识,后来的相知,再后来的相爱。虽然中间有过大大小小的争吵,但也总算和睦。
三个月里,我眼睁睁看着他慢慢地憔悴,特殊的治疗对他不起作用,他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到后来,他跟我说:咱回家吧...
最终,林先生的爱人走了,留给他的只有当初那美好的回忆和那心里挥之不去的伤痛。
一时的兴起,献给天下所有在热恋中的男男女女们,希望你们多理解对方,多包容对方,多珍惜对方,不要让你们都留下遗憾。更希望你们长长久久在一起,在一起。
---S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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