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帖回帖
- 31 / 620
- 在线时间
- 232 小时
- 本人年龄
- 青年(22~29)
- 喜爱年龄
- 中年(45~55)
- 所在地区
- 未补全
- 同性角色
- 0.5(1/0)
- 我的身高
- 未补全
- 我的体重
- 未补全
仗剑天涯 Lv2
|
[ 1楼 ]
发表于 2015-08-07 10:04发布于 08-07 10:04 较早前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近日,九江市庐山区一名守果园的老大爷深夜遭一男子强暴,引发关注和热议。8月4日下午,有媒体报道,当地公安部门表示,当晚性侵老大爷的男子已被抓获,目前已被刑拘。然而由于受害者为男性,难以定为强奸罪。
“在现有法律情况下,没有办法处理,最多是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毕竟是不同的罪名,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身体,强奸罪则是对人的性自主权的侵害,因此对这起案件来说,可以起诉的罪名都不十分对应。何况强奸并不必然导致严重的身体伤害。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提出刑法应该将强奸罪的犯罪对象扩大到所有人的原因。”李莹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