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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平民 L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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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带走青春,也带走秘密。
我在九十年代中期步入大学,遇到他,现在常常想,是因为他,我的人生才改变的吗?假如我的生命中没有这样一个人出现,我是否就能够像所有的人一样,平凡而规矩的走完我的一生?
我是带着深深的伤痛进入大学的,高考前,自己苦苦暗恋却一直不能表白的一个女同学被其他人抢了先----总是怕这样的表白会打破这圣洁的友谊,愿意站在远处默默的爱着她,渴望她知道我的心里有她,有两年,我们都是一起上下学,无话不谈的,可是我依然不敢捅破这薄薄得一层窗户纸,我渴望的爱情是圣洁的,是心与心的交融,---今天,我们依然是很好的朋友,依然无话不谈,我想,她明白,我一定爱过她,可是,时过境迁,再说什么又有什么意义呢,只有一次,在好多同学的聚会上,她带着她的丈夫一起来了,酒酣之际,那么多男生开始起哄,我对她的丈夫说,你是幸运的,她当年是我们班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呢,我的话引起了所有男生的响应,这可以是玩笑,也可以是恭维,可是,谁知道,我那话语中无尽的含义呢?
很奇怪,今天,我打出这些字时,已经不那么心痛了,可是谁知道,当年我是怎样的在漫漫的长夜熬到黎明,后悔自己的犹豫,当时我一直在想,我这一生是不会再爱别人了,因为我的所有的爱恋都已给了她,当时甚至浪漫的想象我如果得了不治之症即将离开人世,我在人世间最后的愿望就是托人带一封信给她,在信中原原本本你的对她倾诉我的爱,可是我依旧没有当面对她谈过我的爱,直到今天。
真的是淡了,可见时间是最好的疗伤的药物,它不仅使你失去青春的容颜,也使你忘却刻骨铭心的爱与恨,光阴正不断地掩埋过去的一切。
我进入的大学是一所新建的大学,建在一片荒郊野外,周围是一片沙滩,走出学校不远就是一条永远干涸的大河,而再远,就是一片群山,看似很近,实际上,要走半天才到得山脚下。
宿舍是四张上下床,住七个人,每个人一个放杂物的小柜,一层一层码起来,厕所水房是集体的,整个楼层都在用,当时每个大学基本如此。
住进一个宿舍的经过两三天的熟识后,基本已经知道各自的情况了,按照岁数排定了大小,后来就开始称呼老大老二老三了,我排老五。
当所有的矜持与拿捏逐渐退去以后,性成为晚上熄灯以后永远不变的话题,这大约是在入学一个月以后吧。
蠢蠢欲动的。开始合谋算计女生楼的主人,评论本班女生或者女老乡的姿色,接着就有好事之徒开始组织周六周日晚的舞会,于是在周六或周日新生的教室里开始传出悠扬的乐曲了。
禁锢得太久太久了,被高中繁重的学业以及升学的压力,而今这一切都没有了,终于恢复成了人,人的本能人的天性,都释放出来了。
每次舞会都会在很晚结束,同宿舍的参加舞会的回来,都会眉飞色舞的讲述又看到了哪个漂亮女生,可能是某某系的,讲述自己摸了哪个女生的手抚了哪个女生的腰,于是整个宿舍都会开始无限联想,无限放大,各种不堪的言辞一会就都出来了,挑动起少男久久压抑无处释放的愿望。
我不太参加这样的谈论,不是故意的清高,是说不出口,是天生还是后天环境的原因,从内心深处认为就这么的意淫一个素不相识的女生是一种亵渎,真的不能当众大声讨论性的问题,我不是一个张口就能说出黄色笑话的人,直到今天。
逐渐的,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投脾气的室友,慢慢的我和老四关系变得最好,还有老七。
我的家和老四离得是较近的,有几十里远,可是不是一个县市,开学放学顺路,在这远离家乡的地方,这算是最近的距离,这天然的优势使我们更容易的成为最好的朋友。
老四很喜欢留长长的头发,当然也不是有艺术做派的那种披肩长发,相对于我,他胖乎乎的,丹凤眼,光滑的脸,上唇胡子有些密,嘴唇红润,说不上多么的漂亮,可是没有明显的缺陷,身高比我高两三公分,虽然有时喜欢唱歌,可是我知道他是五音不全的,也没有运动天分,我想他的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吃爱睡,他说话不利索,是一个老实本分的普通人。
可是老四很爱干净,他的床铺永远都是平整的,有条理的,这在男生中很少有,我也跟他学会了怎样把洗干净的衬衫叠的就像刚从包装袋里拿出来的一样规矩。然后再放进小柜,以及怎样顺着裤线把裤子叠的整整齐齐。
因为科系的原因,我们的课业负担真的不重,所以就有更多的时间到校外闲逛,那个时代,还没有这么进步,男女成对的有,可是很少,饭后到校外溜达的基本都是好友老乡或同宿舍的人。我和老四的友谊就是这样的在一天一天慢慢的饭后散步中积累起来的。
向他倾诉着我的一切,我是一个内向的人,他也不是站立队前的风云人物,在宿舍里,我们都不是话题的中心人物,可是在安静的野外,在昏黄的傍晚和漫天的星斗下,却可以尽情地交谈,谈对人生对社会对前途的看法,谈高中甚至小学的同学,也谈自己的家人朋友。我们两个的时候,很少互相开玩笑,就是这么慢慢的走,低声的交谈,有时候下午没有课,也不愿意去教室上自习,我们就尽量选择没有走过的路在田野树林里闲逛,像在探险一样,探索没有去过的地方,直到晚饭前才赶回学校。
开始的时候,都是我的一只手搭在他紧挨着的的肩膀上,或者,他的一只手搭在我挨着的肩膀上,后来,他的一只手绕过去,搭在我的另一个肩膀上,另一只手拉着我的手,就像轻轻地拥着我的肩拥抱着我-----这也是亲密的朋友很自然的举动,在当时,这也不算什么,人们对同志这个词知之甚少,并不会引起别人的闲话,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从来没有这样和老七做过,虽然我们的关系也很好。
在教室里,我俩也是挨在一起的,讲课时都是阶梯教室,两个班混在一起上课,座位随便占,时间久了,谁在什么地方就已经有了固定的座位,我和老四都选在所有人的后面,两个挨在一起,老四不爱看书,我是对各种书籍入迷,从小说到传记,从天文到生物只是不喜欢专业课,于是上课时老四就负责记笔记,我专心的读我的课外书。
读累了,空下来时,会默默地从侧面注视一下老四,看他红润的嘴唇,隐隐约约正在生长的脸上的茸毛,以及听课时专注的表情,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可是到底是怎样的感觉呢,又很难说得出来。
如果在今天,在这个爱泛滥的年代,那就很容易知道,自己是很喜欢他,甚至可以说很爱他,可是那时候,自己知道男生是不能爱男生的,真的很喜欢他,可是男生之间那是友情,只有男女之间,才叫爱情,我当然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个词语,可是,对于因为暗恋失败而在黑夜里久久不能睡去的我,这个词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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