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帖回帖
- 632 / 5830
- 在线时间
- 3774 小时
- 本人年龄
- 老年(70~99)
- 喜爱年龄
- 中老年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同性角色
- 0 用手
- 我的身高
- 173~175
- 我的体重
- 64
世外高人 Lv4


|
[ 3楼 ]
发表于 2018-06-09 17:47发布于 06-09 17:47 较早前
|来自手机
婚姻也应该是多元的,这是对多样性的尊重。公与母结合就占普遍之光,而母与母和公与公结合,乍结合?一想就不是道,公与母就不用想了,那才是道,哈哈啥道,其实都一样。但法律层面一个有法一个没法,同样是爱,同样是性,应该平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