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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当爱情死了的时候,你便活了。
朝夕相伴,这个名字富有诗意。看到他给我留的这句话,我就决定用“也许,当爱情死了的时候,你便活了。”做为这篇日志的题目。我喜欢这句话,对未来充满希望,但还带着些许忧伤的样子。
——题记
前段日子,花花,大P,我们三人在吃饭时,我对她们说:现在在津城,我过的是生不如死的生活,但在北京,至少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死掉了。说的时候我半带开玩笑,但是细细想来,也不无道理。我们无论是生或者是死,都是一种强烈的存在,而生不如死却是浮着的,不真实的。
那些日子离我越来越远了,我己经触摸不到每一个真实的细节了。但每天早晨走在去上班的路上时,我还是会想起他站在路边微笑的向我招手的样子,仿佛就在昨日。每天下班走在回去的路上,我还是习惯性的回头张望。还是会想起四十八中的门口……事实上,我记得每一个我停留过的地方,包括如家里面低矮的两张床,窗户前的两张桌子,桌子上的电视机,甚至到如今,我仍可清晰的想起许多。我们人的悲哀在于,对过去那些岁月的记忆太过清晰。我一直在试图改变自己的这种生活,但在花费了许多年之后,它依然按它扭曲的轨迹行着,任由我被贱踏于下。
这几日,有蓝天,虽带着烟灰颜色,但仍是蓝的,天渐渐亮的早了。春天,这个陌生已久的季节,如今又真实地存在着。可是一转眼,夏季也尾随而来。除了有些伤感,并无不好的。渐渐的开始对有些事情明白了一点,对于有的事情,做与不做,是不存有任何意义的,而有的事,我们谁也定义不了的,我想也许更多的是想尽方法去折磨生活,然后,被生活所折磨。
买了一件粉红色的T恤,我总是很喜欢买些颜色很鲜艳的衣服,我想,可能是内心阴暗太久了吧,需要以这种方式来证明我对生活的热忱吧。
也许,明天是新的,也许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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