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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医院是如何逃脱法律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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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7-10 00:18发布于 07-10 00:18 较早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医生 于 7-10 00:20 编辑

输血治疗同意书:

输血治疗包括输全血、成分血是临床治疗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临床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行之有效的手段。我院使用的血液或其制品已按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合格,但由于当前科技水平的限制,在血液或其制品中仍有少数致病因子无法检出,因此,输血仍有某些不能预测或不能防止的输血反应和输血传染病。输血时可能发生的主要情况如下:

1、过敏反应

2、发热反应

3、感染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

4、感染艾滋病、梅毒

5、感染疟疾

6、巨细胞病毒或EB病毒感染

7、溶血反应

8、输血引起的其它疾病等


经患者本人(家属)慎重考虑,对发生本次住院期间输血有关的上述情况,表示理解,不追究院方任何法律负责。签字为据。
安心走我路,不问江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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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7-10 08:57发布于 07-10 08:57 较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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