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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不喜欢你这样的,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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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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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9-13 00:36发布于 09-13 00:36 较早前 |只看该作者
提示:此帖已不可浏览。可能的原因:1,作者本人撤销;2,楼主屏蔽;3,版主或管理员移除。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大众审核员

[ 2楼 ]
发表于 2011-09-13 00:43发布于 09-13 00:43 较早前
你做事不用脑子的么?用假信息去骗照片看你很高尚了?

你的帖子完全是在自毁形象啊,少年。用脑子好好想想自己到底哪里错了吧。
☆丶I will Be As One.
         每次互相凝视便油然而生的安心感。

禁止发言

[ 3楼 ]
发表于 2011-09-13 00:57发布于 09-13 00:57 较早前
删都删 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呀。对于你们,我还是保持中立状态吧。


其实吧,我很佩服你的勇气,不喜欢一个人,能这么坦然的说出来。要换是我,我只能默默的隐身,然后等别人把我忘记的时候我才删除掉他们。因为我很怕拒绝别人,也怕别人拒绝我,所以呀,我的感情从头至尾都是很失败的。要是我有楼主的心态就好了。所以我有点崇拜你。------(我只是有点崇拜而已,楼下的看观,别连我一起喷哦)!!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大众审核员

QQ

[ 4楼 ]
发表于 2011-09-13 00:58发布于 09-13 00:58 较早前
你不喜欢他,把他删除了都是正常的,也是你的权利。问题是你没有必要把这件事情拿到网上来说!

还是淡定一点吧!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5楼 ]
发表于 2011-09-13 01:02发布于 09-13 01:02 较早前
你不喜欢人家是你的权利和选择.但是,没有必要发个贴来跟大家说吧.大方点,在QQ上说," 我不喜欢你",有多难?但搞出这么多事出来,其实是你先开头的.不过,你也承认了自己的一些不对,我想你还是有点自知的.凡事留一余地,对你和对别人都是有好处的.

养默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6楼 ]
发表于 2011-09-13 01:03发布于 09-13 01:03 较早前
确实,喜欢与不喜欢一个人,删与不删是,完全是你自己的权利。

但是你觉得你欺骗他人,再把欺骗成功以后的这种愉悦感当成成就一般拿出来炫耀,再一次地公开伤害一个你并不喜欢的人,你觉得这样合适么?

同志本就不易,楼主还是积点德吧。
温柔,善良;为恶而畏人知,恶中犹有善路;为善而急人知,善处即是恶根。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7楼 ]
发表于 2011-09-13 01:05发布于 09-13 01:05 较早前
有句成语叫 自食其果

其实本来很普通的一件事,你也没必要做解释,要做解释也可以通过论坛私信当事双方沟通一下就行了,本没必要拿到网上来说的事,你自己当成很大很郑重的事,当着大家的面说了。由此导致对方在跟帖里发了聊天记录,你就不愿意了,明摆着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心态。

小伙子,做事情前多仔细思考一下,想问题不要总那么自私,要学会推已及人,换位思考。所有的因皆因你而出,难道因此结下的果就承受不起了?

对了,顺便回答下你的问题,对于我不喜欢的人,我不一定会选择删掉,就算删掉,我也不会大张旗鼓向公众展示。还有,我泡论坛少,双方都不认识,也有自己相处好多年的BF,不存在你所谓的某某是梦中情人的问题,只是看到你这帖顺便去查看了前面一帖,仅就所看所见做一番自己的感想。
《情生胡同巷》同志小说交流群106949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8楼 ]
楼主 | 发表于 2011-09-13 01:12发布于 09-13 01:12 较早前
对待虚伪的人,我看不惯,所以再次发帖,这就是我!一个你们所谓“不道德”的我!我损坏了他在中同的形象,那些以他为“偶像”的人们,对不住你们了,还是醒醒吧!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9楼 ]
楼主 | 发表于 2011-09-13 01:13发布于 09-13 01:13 较早前
对待虚伪的人,我看不惯,所以再次发帖,这就是我!一个你们所谓“不道德”的我!我损坏了他在中同和你们心目中的形象,那些以他为“偶像”的人们,鄙人对不住你们了,还是醒醒吧!

风尘奇侠 Lv3 Rank: 3

[ 10楼 ]
发表于 2011-09-13 01:13发布于 09-13 01:13 较早前
很正常,老头又少,很容易碰头的,最可恨的一个老头同时哄骗很多小孩子,都叫他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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