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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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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8-10 23:08发布于 08-10 23:08 较早前 |只看该作者
南康离我们远去已几个月了。在这个几个月里,我几乎在反复读着他的《浮生六记》和《我等你到三十五岁》,而我的眼睛也一次次地被模糊着……


南康,在另一个世界里也许有着我们的真爱和一生一世的爱恋……


认识你使我更深刻地理解到同志的情感并非只是虚无和不真实,也有着和异性恋同样崇高的体验,不死的爱和无限的试练……


南康的文章很有灵动、飘逸之美,这是上苍赐给他留给世人值得欣赏和怀念的宝物,也是他向世人呈现自己内心情感最美丽的方式!他就像一颗划过璀璨夜空的流星,为我们带来无尽对幸福和美的追求……




流沙记

[ 本帖最后由 流动的沙 于 8-10 23: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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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08-10 23:11发布于 08-10 23:11 较早前
浮生六记 文/南康

浮生六记【一】


老公是头猪,工作不到一年胖了二十几斤,喝凉水都长肉。大学时瘦瘦高高的身材严重变形,小肚腩也出来了。


逼着他减肥,他不愿意,总说男人胖一点才有威严。我说:“我最喜欢大学你瘦瘦的,行动时如弱柳扶风,一走路身上九道弯,千娇百媚,春天在你身上拴根绳都能当风筝放。现在呢,一走路身上肉直颤,每天晚上一翻身床就咯吱咯吱响。你再不减肥,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总有一天你会胀得像气球,然后就飘走。”他哈哈一笑,左耳听右耳冒,掐掐我的脸说减肥是自虐。


我吓唬他要分手,他一边看足球一边哼哼哈哈地说:“分吧分吧,东西和钱都归你,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走的时候别忘了带上我就行。”


※ ※ ※


老公到底在我的铁血政治下开始减肥,每顿只准吃两碗。为了安抚他,我也陪着一起减,由原来两碗减到一碗半。他吃得快,我吃得慢,往往我一碗没吃完,他已经吃完了自己的配给。每到这个时候,他就坐在桌旁,一边敲饭碗一边瞪大眼睛看着我吃,不说话。害得我食不下咽,心中充满罪恶感,只好将自己的饭拨出来一半,他一边说你怎么办一边吃得飞快,吃完了再瞪大眼睛看着我,只好又拨给他一半。


一星期后验收成果,我基本无变化,他长了二斤。


※ ※ ※


受了刺激,我决定每天只准他吃两顿,晚饭没他的份(中午他在公司食堂吃),老公见我狠了心,也不坐在桌子旁看我吃了。坐在客厅里用他的破锣嗓子凄凄惨惨地唱:“小白菜啊,地里黄啊……”害得我一口饭全卡在嗓子里。


半夜醒过来,老公不在身边,听到客厅里有动静出去看,只见老公蹲在冰箱前就着冰箱里的灯喀嚓喀嚓地啃苹果,一只手还拿着个西红柿,都是他不怎么爱吃的水果。看见我出来,他不好意思一笑,说:“吵醒你了?”


我心里酸酸的,拿过西红柿放回冰箱里,给他煮了碗面,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完。


减肥计划不得不终止,按老公的话说就是他还在发育饿不得。


※ ※ ※


老公在公司里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回到家就整个人都松懈下来,呆呆的,往沙发里一萎,两眼无光、神游物外。我常常挑准了这个机会欺负他。


有一天,他照旧坐在沙发里,我拿出一付牌说:“我们来玩二十一点,打耳光的,我做庄。”


“什么?”


“二十一点。就是每人发牌,然后比谁的点数大。”我发给自己两张牌,又给他两张。一翻,我十七,他十。我解释说:“现在我的点数大,我可以打你耳光。”然后我挑出三张牌,左右开弓,给了他两耳光。


老公还是傻傻地“噢”了一声。


我心里暗笑,又每人发两张,这次还是我大。我把牌收回去,再发,这次平点。我说:“现在点数一样,庄家赢。”然后又给了他两个耳光。


老公兴趣上来了,问:“那我什么时候能打你?”


我发牌,这次他终于赢了。我指导他说:“现在你的点大,你就可以打我了,就像这样。”然后又给了他两个耳光,问:“会了吗?”


“会了。”


“会了就好,以后再玩吧。我去做饭了。”


往厨房走时回头看看,老公在那里咬牙切齿。

浮生六记【二】


看电视的时候,老公打了个大呵欠,被我顺手抄起桌上的梳子塞到他嘴里,顿时睡意全消。


这个游戏我百玩不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老公打呵欠,我会抄起身边任何东西往他嘴里塞。


老公抱怨说和我在一起都让他变笨了。我笑笑不理他,我们也试过杂志上说的那种精致的生活,谈谈诗词、聊聊法国新浪潮的电影,可惜老公不合作,他宁可看足球。我试过几次也是全身不对劲,意兴阑珊地放弃。


会趁着超市打折抢购,还抢得兴高采烈,说:“嘿,又省了二块五。”


两个人一起去吃路边的麻辣烫,吃得嘴里冒火,还舍不得放下,从不吃西餐,因为觉得那一套礼仪无聊透顶,肉永远带着血丝。


看电影只拣最火爆的动作片。看歌剧,那个女主角在台上张大了嘴“啊啊啊”,我们在下面用望远镜专看她的舌头。


插句题外话,老公常说‘不臭怎么叫男人’,于是抖动着自己的袜子说‘闻一闻,疏筋活络、抖一抖,精神抖擞’(写出来才发现—恶~~)


理直气壮地对杂志皱皱鼻子说:我就是俗!


※ ※ ※


有一次谈起人与人之间的缘份,我说:“真可怕,你生在陕西长在甘肃,我生在辽宁长在内蒙,相隔了几千里。中国有十三亿人口,而我们竟然考入同一所大学,住同一个宿舍。算一算,机率小得吓人,万一哪里出一点错,我就遇不到你了。”这么一说,便觉得生命中多了点玄学的味道。冥冥中是不是有一种神秘难解的力量指引着我们,两个圆在某一点交错,我们便相遇。或者,一切都只是偶然。


老公推推我脑袋,笑我爱胡思乱想。自己也想了想,然后不在意地说:“就是没有你,我也会遇上别人,说不定他比你还好。”


“啪”的一声,感伤感恩的气氛荡然无存。我垂头丧气地瞪着他,人家本来还在那里感动莫然,准备拼了命也要维护这份感情的说。


※ ※ ※


可是老公也有感性的时候,出现的机率和哈雷慧星差不多。


大一上学期快结束时,彼此间都明明白白地感觉到那种吸引,却矜持着、恐惧着,不敢向前跨出一步。偶尔一个眼神交汇,心中波涛汹涌,脸上却还是若无其事。


放寒假,他回家我留校。


接过几次电话,语气也是淡淡的,两个人拿着话筒发呆,不知说什么好,也舍不得放下。


寒假结束,我在午夜出去接他,没有公交,没有中巴,舍不得打车,于是走了两个多小时,将近三十里去火车站。


看见他从出站口向我走来,忽然觉得很害羞,笑笑不说话。怕被他看见脸上的红晕,就一直将头扭了四十五度,给他一个后脑勺。


老公也讪讪的,勉强说了几句,结结巴巴,辞不达意。打车回学校,黑暗里,他忽然伸过手在我头上抚了一下,低声说道:“小毛孩,想我了没?”


一瞬间,眼眶发酸,既想哭又想笑。


半夜两点,空无一人的大街,三十里路,冷风,一切都值得。


※ ※ ※


我看书很杂,言情推理、玄幻纪实、耽美情色,来者不拒。就连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陈旧的社会小说也能看得津津有味,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以及后来归到社会小说名下的种种纪录体,结构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也不统一,闲聊似地随便讲给别人听。用老公的话说就是“专看垃圾”。


我经常向他推荐,为他讲解这本书哪里写得有新意、哪里是老旧的桥段。老公像大多数男生一样,对于太敏感细腻的东西不屑一顾,对琼瑶更是敬谢不敏。


我也不喜欢,自认很有包容力,但对琼瑶的小说就是读不进去,嫌她的故事太不食人间烟火,天真得令人发指。可是有一句话还是于我心有戚戚焉,“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不会再错过。”文艺腔到让人觉得矫情,初初读到时,牙齿发冷头皮发麻。


遇到老公以后才明白,这种心态确实是有的,被琼瑶写砸了。


归纳起来不外乎四个字:相见恨晚。


※ ※ ※


今年六月,和老公去了他的家乡——天水,以同学的身份。


一下火车,便对这个城市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亲切感。蓝天、土地、人流、高楼,仿佛都沾染着老公的气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市。


可是心中也有种莫名的嫉妒。我们二十岁相遇,之前的日子便是空白,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我。


他的欢笑、眼泪、成功、失败,都由别人来见证,没有我的份,于是我嫉妒。


如果能再早些相遇那该多好!


※ ※ ※


我们谈到死亡。


现在日子,年青力壮,每天活蹦乱跳,迫不及待去见识新的人新的事物。死亡仍是太遥远的事。


偶而也会想到五十年后的情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互相扶持相依为命,也满期待。老年不可爱,但可以做个可爱的老年人。


对我来说,死亡最大的威胁还是:人死如灯灭,无知无觉,我还没看够老公呢。我不怕死,但我怕死了后再不能像这样爱他。


于是我对老公说:”我们要一起活到很老很老,老得走不动。然后我们换上干净衣服,手牵手躺在床上,我说‘死吧’,我们就一起死了。”


老公吻了我一下,没说话,不知道他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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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
楼主 | 发表于 2008-08-10 23:12发布于 08-10 23:12 较早前
浮生六记【三】


一九九九年,坐在南下的火车上,为初次离家而兴奋不已。大学在我心中是辽远而神秘的,仿佛一座圣殿。


入学后有几天空闲,利用这段时间走遍了全校每一个角落。只在中午和晚上留在宿舍。那时的我自闭而孤僻,不知道怎么应对陌生人,便永远绷着一张脸。


隐约间听到老公是另外一个班级,也没兴趣去深究,要到半个月后才知道:原来他是二班,因为学校的疏忽而安排在了这个宿舍。


还记得老公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欠我二十块钱。”


※ ※ ※


因为写这篇文,最近常常在回想。这才发现,原本以为已经遗忘的许多细节,都在头脑中慢慢浮现。


入学后第三天,电信公司派人来装电话,201的,一百六十块,每人分摊二十,正巧我不在,老公便先替我付了。


这件事、这句话其实并无深意。若不是今天和老公在一起,绝不会还记得。但是隔了这么久再回头看,倒是让人印象深刻。


对老公说:“第一次说话就是向我要债,真是现实。”


可老公已经不记得了。


※ ※ ※


我这人异常慢热,与人从陌生到熟悉向来要花费很长时间。而且最不擅长记别人的长相,见过面,心里有个大概印象,下一次见就会发现这个人怎么和自己想的不一样。


曾经对同学抱怨说:“每次见英语老师都觉得她和上次不一样,整个一百变金钢。”


只是再怎么不擅长,朝夕相对以后,还是轻易就能在心底描绘出老公的一张脸。


短碎发,脸有点长,有很多痘痘和坑坑洼洼,霰弹枪打过似的。小眼睛,一边双一边单,鼻子不高不低,大嘴大下巴。


只能说不丑,老公这样评价自己。


※ ※ ※


朝夕相对,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腻在一起。真的是只有“朝”“夕”而已。


二十四小时,九个小时上班,一个小时坐车,八个小时睡觉,再扣除一些杂七杂八,真正相对的时间不足四个小时,很短。


聊聊天,看电视,逛街,很快就没了,心中还是幸福得别无所求。


※ ※ ※


电视播广告,我侧头看着老公的脸,叹气说:“你就不能学学她,只留青春不留痘。害得我想亲你都找不到一块干净地方。


老公瞪我一眼。


※ ※ ※


不像我千山独行没人相送,老公到学校报到是同他哥哥一起来的。


三十岁,胖胖的脸,眉目之间有几分老公的影子。那时没预见老公会是老公,便将他哥哥只当作是同学家人一样处理掉了,没巴结,扼腕不已。


有一次,正和老公聊天,老公忽然看着我笑了,我问笑什么。他说:“我哥和我说‘你们宿舍那个内蒙的最成熟稳重。’”


“你怎么说?”


“我说‘你看人不准,他这个人,幼稚、任性、孩子气、无法无天,七十岁也长不大。’”


扑上去,我踢我踹我咬!


※ ※ ※


一门语言就是一门艺术,老公的艺术细胞极度欠缺。英语回回不及格,他说:“甘肃学生英语好的没几个,每次英语重修,简直像开老乡会一样。”


四级考了三次没过,第四次我披挂上阵冒名顶替。风声正紧,被抓个现行。我是从犯不予计较,老公被留校察看,检讨、撤销申请都由我捉刀代笔。


鉴于长沙比较严,我们转移阵地,去天水考。他的哥哥姐姐都知道他四级没过,但父母不知道。


在火车上,我问:“我要管你妈妈叫什么?”


“叫阿姨,你还想叫什么?”


我撇撇嘴,人家明明是枕边人的说。


到了楼下,老公的哥哥迎出来,神秘兮兮地说:“我跟妈说你是工作压力大,回来住几天。你这个同学就说是一起来玩的。”


什么“这个同学”,我是枕边人!


我们的关系依然保密,于是一对有情人被生生拆散,老公住父母家,我住他哥哥那里。


给老公发短信,说我想你。听到他哥哥在打电话给老公的姐夫:“你明天来家,别说四级的事。”


在一旁偷笑,觉得这简直是中国版的谍对谍。


我们玩地下情,他们玩地下党!


陌生的环境,没有老公的夜晚,很难熬。十点半入睡,凌晨一点时突然醒过来,然后睁眼到天亮。


※ ※ ※


考完四级出来,看见老公正和一个人寒喧,打发我先回去。


后来从老公的哥哥那里听说,和老公说话的是高中同学。最好笑的是,两个人都对彼此宣称自己已经过了四级,这次在考场意外遇见,情形之尴尬可想而知。


真实往往比小说更富有戏剧性。


不过老公好一点,可以说是我考,他作陪。


但我没想到的是,除了老公的哥哥姐姐,他对别人都说自己过了四级。


想想也算了,决定不揭穿,就让他保留这一点小小的虚荣心。

浮生六记【四】


昨天老公有饭局,我边看电视边等他,有些困,就躺在沙发闭眼休息。听到有人开门,老公进来坐到身边轻轻叫我。


我故意不答应,老公低声说一句:“怎么在这里睡?”然后轻手轻脚地抱起我向卧室走。当老公把我放在床上时,我忍不住笑出声,搂住他的腰。老公也笑了,说:“看把你美的。”


※ ※ ※


老公平日里脏话不离口,“操”“日”“SB”轮着用,有时喜欢听他说脏话,觉得很男人。


但最喜欢的还是他带一点无奈和责难地对我说“看把你美的”“看把你忙的。”“看把你X的”,这个X老公说出来总是带点鼻音,抑扬顿挫。


去了天水才发现,原来那里的人都这么说,算是地方特色。心中庆幸没早来,不然喜欢上全天水的人该怎么办?


※ ※ ※


我喜欢看《六人行》,美国的肥皂剧。老公不看,因为有些太曲折的笑料他体会不出来。


可现实真的也有与电视不谋而合的情景。


那天去散步,走到一个买旧家的具古董店,很古老的雕花木门,里面许多老旧的东西一一排列着,带着岁月的痕迹。


角落里有一把椅子,说不上是什么年代,黑沉沉的红色,很古朴。老公弯腰欣赏,忽然低低地喊了我一声。我不明所以,后来还是老公示意,才发现他的裤子竟然撑了起来。


二十来岁的人了,还能这样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自然BQ,真是禽兽!


我在那把椅子和他的裤子间来回扫了几眼,取笑说:“哇,看来你真的很喜欢这把椅子。”


老公没听懂。


※ ※ ※


抽去他谎称过四级那一节,我把写的东西给老公看。他看了,然后带点疑惑地问:“怎么给人感觉有点不真实。”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写这篇东西,不知不觉用上了小说的技法,对材料予以适当的剪裁和排列,回忆与现实交织,总之看起更像创作而不是写实。


我说:“当然要加一点修饰,不然就太直白了。可是你看这里面写的都是真的呀。”


老公自我陶醉地说:“无所谓啦,不能把我写得再好点吗?”


※ ※ ※


快中秋了,去年的八月十五老公出差,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吃过晚饭,趿着鞋去赏月。街上到处都是三五一伙的人群,也有很多情侣,十指交握或是搂着腰,低声谈笑。只有我形单影只。


自觉无趣,便回家了。随手在纸上写道:“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向何人说。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如果这是小说,那么我在窗前独坐的时候,就应该响起敲门声,打开一看,原来是老公从外地赶回来陪我过中秋。


可惜这是现实,不但敲门声没响起,老公连电话也没打一个回来。


笨蛋一个!


※ ※ ※


大学时有个相当谈得来的同学,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被我引为生平第一知己。有一次读村上的小说《抢劫面包店》,有一段用水面倒遇的山峰来比喻饿肚子的感觉,我觉得新奇,指给他看。


过几天,他说夜里肚子饿,想起那一段,结果更饿了。我听了之后很高兴,被夸奖似的得意。


他是惟一知道我和老公关系的人。对他相当感激,因为在告诉他的时候,他虽然不能理解,但还是表现出绝大的宽容与支持。


毕业后他去了沈阳中科院金属所读研究生,有时在网上聊天,他都会问一句“你们还好吧?”我明白他的意思,是在替我们担忧。


以前在学校,相对单纯,两个人亲密些,大家只会认为我们是好哥们。出了社会,人心复杂,要时时顾及。公共场合不可以亲密举动,从来不去对方工作的地方,在街上遇见同事,就说这是大学同学,小心翼翼地躲避着世俗的眼光。


写了一篇《不够知己》去感谢他。


※ ※ ※


我的父母,老公的父母,都很传统,把儿女的幸福当成终身事业。


一直不敢对他们说明,因为老公的父亲、我的母亲都有高血压,不能生气,不能着急。


被家里催着交女朋友,找借口百般推脱。


未来会怎样?没有人知道。但是因为身边这个人,所以有勇气去继续,不安着、幸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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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
楼主 | 发表于 2008-08-10 23:13发布于 08-10 23:13 较早前
浮生六记【五】


第一次和老公亲密接触是在二千年的春天。


大一下半学期,有人过生日。八个人,搬了两箱啤酒。熄灯后,点起蜡烛,喝酒聊天。凌晨三点时,大家都醉了,各自上床休息。


仗着酒意,爬进老公的蚊帐,把手轻轻放在他的肩膀上,安心的感觉从手下的皮肤传来。


那一晚睡得很香。


※ ※ ※


从那以后,老公便开始躲着我。


平日里打打闹闹、搂搂抱抱,尽可以用同学的名义。若真的再向前,却是谁也不敢。明白这一步若跨了出去,我们再也不是从前的我们,再也回不去。


两人的关系停在一种别扭而胶着的状态。可是那股陌生的情感来得汹涌猛烈,几乎不可抵挡。心里万般渴望,又拼命想拒绝,我试着远离他。早早出去,中午睡在教室,熄灯前十分钟才进宿舍,结交新朋友,大笑大闹,一度想出去租房子自己住,又碍于学校的规定只得做罢。


几个月下来,心神俱疲。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第一个女朋友。


※ ※ ※


她与我同系不同班,有很多课是合班上,见面的机会很多。很漂亮,高挑、大眼睛、微黑。


故意与同学打赌,赌能不能约到她。


于是在一次物理课时,给她传了张纸条。题干是:你愿不愿意今晚去看电影。


给了她四个选项:A,很愿意。B,可以。C,反正没事做。D,不想去。


她选了A。


晚六点半,小足球场旁,去赶七点钟的电影。


※ ※ ※


心情很矛盾,既希望约女孩子的举动能让老公嫉妒,也希望自己的注意力能就此转移,恢复正常的生活。


忘了,一切都忘了。


忘了那一天是怎样的心情,忘了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也忘了电影的情节。


只记得坐在黑暗中,一分一秒都变得分外难熬,克制着想逃跑的冲动,分出心思与她交谈。


回到宿舍,老公正在扫地,看我进来,问我一句:“淫荡完了?”


恨他这样的无动于衷。


※ ※ ※


陆陆续续和她出去几次。


没牵过手,没接过吻。


夜里,两个人跑到主校区等教学楼在一瞬间万灯齐灭。也会在下自习后,去半月池偷摘两大片荷叶,倒扣在头上。


上课时坐到一起,我把物理课本改成辽宁普通话,让她用粤语念出来。同学说:“怎么你们两个一点不像在谈恋爱,倒像两个小孩子有了伴,在玩家家酒。”


※ ※ ※


还有半个月,大学第一学年就接近尾声。


熄灯后,给她打电话,照旧是无意义的闲聊。


说了声“Bye”,放下电话,爬到床上。


宿舍里寂静无声,快到凌晨一点时,老公突然爬起来,坐在下面点燃一根烟。


透过蚊帐看着他的背影和一明一灭的烟头,眼泪就那么无声无息地流了出来,不敢放声,只是一哽一哽的,既委屈又伤心。


第二天,和她分了手。


※ ※ ※


大二后,不再一起上课,见到的机会大为减少,偶尔在食堂遇见,聊上两句,心里那句“对不起”一直说不出口。


她经常换男朋友,同学都说她是受了我的刺激。很怕事实真的如此,又不免笑自己自作多情。


快毕业时又见到她,已经在广东找了份工作,帮着她摆摊卖旧东西,打包托运,仿佛弥补似的。


老公说我们余情未了,我瞪他一眼,想着还不都是因为你。


而且,三年后才开始吃醋,时间拖得太久,我已经等得不想等了。

浮生六记【六】


昨天忽然想起“未亡人”三个字,古代没了丈夫的女子这样称呼自己,现在没人这么叫了。


很缠绵俳侧的三个字,仿佛有无限的故事在里面。


我只是还没死而已!


※ ※ ※


升上大二,菜鸟变成了老鸟,对于学校的规矩多多少少也能视之无物。自己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台电脑,最长曾有三个月不回宿舍,不想见他。


日夜颠倒的习惯就是那时养成的,心中的思念愁苦无处可泄,经常是睁眼到天亮,听着屋外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房檐,想着自己怎会落到今天这种境地。


越是不见,越是想见。越是想见,越是不敢。


※ ※ ※


长沙的冬天是潮湿而阴冷的,不是乌云满天就是在下雨。


逃课了,像作贼一样偷溜回宿舍,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宿舍中发呆,不知该做些什么。


有人敲门,原来是他,因为这意外的相遇,两人都是一怔。


斗胆走到他身后,环住他的腰,将脸埋在他背上,说:“真想杀了你,然后将头割下来作成标本。这样,走到哪里都能带着。”


老公掰开我的手,走了出去。


※ ※ ※


以后的半年里,各种病纷至沓来,失眠、重感冒、过敏、胃疼,不肯去医院。


想念他的次数开始变少,大多数时间是同各种各样的病缠绵病榻,昏昏沉沉。感冒一个月不见好转,刚好一点,又开始过敏,连带胃疼,疼得睡不着,半夜起来傻坐着,大把大把吃去痛片,有安眠作用。


体重直线下降,一七七的身高,六十公斤不到。


近于自虐自弃的行为吓坏了同学,七个人轮流看护,看着我吃药,挟持我去医院。


我无可无不可。


※ ※ ※


一次醒来,老公坐在床边,满脸阴云,两人相对无语。


老公问:“你是不是想找死?”


还知道笑,“活得好好的,干嘛想死!”


老公恼了,恶狠狠地说:“你他妈的就是在找死,有病不去医院,乱吃药,哪天死到屋里都没人知道。变态。”


那时最怕听到的就是“变态”两个字,因为想过自己也许真的是。


听到他这么说,气得全身发麻、手脚冰冷,我变态?我变态也是你招的。拿起床上的东西乱丢,“我变态你还不躲远点,滚吧!”太多的话堵在心里,可是说不出口,这个人是自己喜欢上的,与人无尤,就算闹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是自己找的,能怪谁?


后来老公说,那一天我脸上的表情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万念俱灰。


听到开门关门声,我没张开眼睛。只是在想,如果可以,我一点都不想喜欢上你。找个女孩子,光明正大地手牵手走在人前。可是,没人给过我机会,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就喜欢上了你。


如果早知道,我不会来长沙,不会让自己遇见你。


如果,一千一万个如果。


※ ※ ※


搬回了宿舍,认真地过我的大学生活,也开始学着把老公当成同学——不认识的同学,不说话,不见他。不想让一颗心悬在半空,强迫自己决绝。


卧谈会是熄灯后的主要娱乐,一边和同学说着话,一边想他现在在做什么。有时也会起身去水房,途经老公的宿舍,都会支起耳朵,偶尔老公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听不清说什么,可心里是高兴的。


也会在与同学谈话中装作不经意提起老公,听到他的名字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有一种隐蔽的快乐。


※ ※ ※


前几天问老公为什么竟然想开了,肯和我在一起。


他只说:“你够狠,说断就断,走在路上见到我眼也不眨。”


我说:“然后你就突然发现不能没有我?你还真是X,人家在身后追,你就跑得不见影。人家停下来往回走,你又开始追。”


“也不是X,想通了呗,左右不过是一辈子,还是找个看得过去的比较好,”老公后来澄清,“我可没追你,我们顶多算一拍即合。”


那是大三我过生日,老公也来了,大家都喝了很多。


偷了个空自己在外面站着,回味老公刚才表现出来的热络态度。


老公走到我身后,将手搭在我肩上……


很多事故就这样有了新的开始。


※ ※ ※


曾经近于绝望地把握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为了以后自己还有可堪回忆的资本。那时不敢奢想“天长地久”,幸福得想在高潮那一刻死去。


生活不会总是一番风顺,我们都很平凡,也像平凡人那样地过着日子,吵架、冷战、温馨、关怀,无论发生了什么,只要两个人有一起努力的决心,就敢于走下去。


常常想起张爱玲的话,用在我们身上也很合适。


他不过是一个不过的男子,我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或许,在这个世界上,仍旧没有我们这类人的容身之处。


可是,总该有地方能容得下两个平凡的男人。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5楼 ]
楼主 | 发表于 2008-08-10 23:14发布于 08-10 23:14 较早前
我等你到三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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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时候去逛家具城,看中了一组棕色的沙发,宽大,舒服,几乎可以把半个人陷在里面,标价四千多,对老公说:“买来送你啊,当结婚礼物。”他诧异地看我一眼,说:“胡说。”然后很感兴趣的去研究一个小茶几。


这么明显的掩饰,连我都看得出,实在太多余,可是除了这个,他大概也没别的事情好做,没别的话好说。我看着他的背影,微微一笑。


其实他不知道,我并不是在赌气,也不是要故意用话刺他,我是真的想买些东西送给他。





2





到了终点站,下公车,已经是黄昏时分,我们安步当车,慢慢往回走。


歪过头去看他的侧面,金黄色的夕阳涂抹在他的脸上,柔化了轮廓,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鼻翼两侧淡淡的绒毛。老公毛发重,除了两鬃和下巴泛青外,就连脸颊和喉结上方都有汗毛,我一直努力说服他刮这两个地方,可是他不肯,怕刮过后胡根变硬,到时候整张脸的下半部都会变成青色,像戴着半个面具。


回到家里时,行李箱就摆在客厅,他接着去收拾,我装作没看到,什么东西是他的,什么东西是我的,他总还分辩得出。





3





老公仰面躺在床上,我趴在他身上,向上凑凑,把自己的脸贴到他脸上。


他大概也很享爱,在我脸上蹭了蹭。


对我来说,拥抱是比做爱更重要的事。做爱可以只是出于激情,拥抱却是出自于全心全意的信任和喜欢,毫无防备地敞开自己。


肌肤相亲、耳鬃厮磨,这两个词造得真是好。





4





从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六,七年的时间,爱着这个人,像已经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理所当然的存在着,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可要是真的到了割掉的时候,会舍不得,疼,想哭。


老公问我以后会不会喜欢别人,这实在是个太沉重的话题,我只敢拿它来开玩笑,“会吧,”我说,“没准哪天突然就和别人天雷勾动地火,然后干柴烈火,一泄千里。”


老公被我逗笑了,“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成熟,稳重。”总之是要像个擎天柱似的挡在我前面就对了。


这句话以前也有同学说过,“将来一定要找个很压得住你的才行。”大概是因为有时候实在是太过于孩子气,和宿舍的同学熟悉了以后,会经常和他们捣蛋恶作剧,还好没人计较,只是笑得很没奈何的样子。


“何止,要是真的喜欢就没办法,要是不喜欢,想追我,不但要成熟稳重,要帅,还要有钱。”





5





这个问题自己也想过,不知道自己将来还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可是想来想去,总会归结到老公的身上,脑海里浮起的都是他的脸,完全没办法想像到第二个,不是这个人就不行,有时候真是让人很绝望。


又想到送结婚礼物的事,“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最喜欢的两句话,到时候贴在礼物上送给他,因为自己已经用不上了。





6





还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过不下去了,来找我也可以,我等着。”在他心里埋下种子,让他内疚,让他时时刻刻念着我的好。


让他知道自己还有后路可以走,所以会受不了委屈。


等一有机会,这粒种子就会生根发芽,然后我去收割。


可是也很想对他说:“既然决定结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专心过日子。”融合进主流认可的生活方式,这样会轻松得多,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


何况,这其中还牵涉到另一个女人,算起来,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


我在这两种想法中间摇摆不定,无从选择。








7





最终还是自私地给他发去了短信:“我等你到三十五岁,如果到那时你还不来,我就找别人了。”


我不无辜,可是我也没有罪。


我只不过是喜欢着一个人。

7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实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开。”好像我们做得了主似的。


——张爱玲





8





还有半个月,他就要结婚了,离他搬出去也已经过了一周,没有再见过面,也没有回复我的短信,不知道他看了有什么感想。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谁也不怨,因为早就已经有所觉悟,早就抱着“多一天都算赚到”的想法,这几年的快乐和幸福,是偷来的,现在到了还回去的时候。


我也不想指天划地的说这个社会不公平,又有什么用呢。


我向来是怯懦的人,没有做斗士的决心和勇气,所以隐藏在角落里,尽量不引人注意地活着。





9





好歹也算是部门的副经理了,在他搬出去的那天,还是有很多人来帮忙的,下属,搬家公司。我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着,在进进出出的人群当中很醒目,有人叫我搭把手,我装作没听到,已经极力控制了,可是脸色还是忍不住变得很难看。


那些下属大概以为我们的关系很糟,在开了两句玩笑后,看我没接话,笑起来也很敷衍,就不再理会我了。


电视电影上经常演,离别的时候,闲杂人等会自动消失,单留下两位主角。


可是直到最后一次,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下去了,他要跟过去收拾新房,那些下属又吵着让他请客,我们始终没有单独说话的机会。





10





我坐在沙发里,仔细捕捉着楼下的动静,听见了他的说话声,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站起来趴到阳台上向下看,车子正在缓缓的开走。


我看着它开上马路,看着它被别的楼房挡住,看着它直到再也看不见。


把他遗留下来的纸张,杂七杂八的垃圾都清理干净,又找来很多的衣服泡进水盆里,再把所有的玻璃都擦了一遍。


我得找些事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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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
楼主 | 发表于 2008-08-10 23:15发布于 08-10 23:15 较早前
11





他一直对自己的同志身份相当的抗拒,有时候我会想,假如没有我,他一定会喜欢上某个女孩子。


他也从来没说过喜欢我,虽然我们生活在一起,虽然我们经常做爱,这句话他也没说过,仿佛这句话一说出来,就是亲口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我也没对他说过,只是写信的时候写过一两次,觉得“我爱你”这几个字说出来会难为情。


12





这一个星期的睡眠状况差到了极点。


明明很累,躺在床上会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偶尔听到一点大的声音,或是突然想起他,想起以前,整个人马上警醒过来,不可自抑地想东想西,再也睡不着,一直睁眼到天亮。


试过几次在半夜起来看书或者是上网,不到半个小时又会觉得疲倦,躺回到床上,却还是没办法入睡。


大学时已经养成这种昼伏夜出的习惯,同学都说我是夜猫子。


也试过借助安眠药,非常不喜欢服药后醒来的那种感觉。


毕业以后,这个习惯已经慢慢纠正过来,最近却又有重犯的迹象。

13





很久以前就听过的故事。一个寡妇,每天夜里都会将一百枚铜钱随手洒出去,然后一枚一枚的找,墙角,床底,等全找到,差不多也就天亮了。知道她是因为寂寞,可也只是知道而已,没办法感同身受。


如今再回想起这个故事,才觉得悲悯。





14





现在自己也差不多是这种处境,晚上睡不着,可是起来后又会发呆,并不会觉得特别的难过,只是茫茫然的不知道做什么才能打发时间。除了寂寞,他什么也没留下,想起以后,也许还要这样过好多年,就使人觉得恐惧恐慌,所以会害怕,也许不可能坚持到三十五岁了。





15





以前在学校,还是大一,住在同一个宿舍,正是两人间最蒙昧不明最让人愁闷的时候。


有一天晚上在睡梦中突然很响亮地喊了两次他的名字,然后醒过来,听到他在临床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一声“恩?”


知道他在,那一刻,觉得很安心,翻个身,又继续睡着了。





16





姐姐在生小外甥的时候,是剖腹产,我不在,爸妈还有姐夫在旁边,送她进产房。


后来她跟我说:“当时一定要知道你姐夫在才放心,其实就算在也管不了什么事,又不是医生,可就是要多看上一眼,不会那么害怕。”


这就是夫妻对彼此的意义罢!顶着丈夫与妻子的名号,不管爱不爱,天生的与别人不同。


所以听过很多这样的故事,无论丈夫对妻子多么的不好,可她就是不离婚。因为偶尔在夜里醒过来,知道自己身边还有个人,会呼吸会喘气的活人,就算再没用,再怎么不好,可他和陌生人、和朋友比起来,是更贴近自己的人,有时候,他在,就已经是一种很深切的安慰了。





17





所以还是会害怕,家庭,孩子,都是很难撇下的羁绊,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不打算离开她,打算就这么过下去,我该怎么办?

18





昨天接到他发送过来的电子邮件,说想我,说喜欢我,要我别怪他。言辞恳切,以他的破笔头,这大概能算得上他这辈子写的最好的一篇东西了。


反反复复,看了又看,心里百感交集,都已经决定了才来说这些。


简略地向朋友复述了一下内容,很惨淡的对她说:“你看这个人,嘴里说喜欢我,又让我这么难过。”





19





我没有怪他,真的。只是,无计悔多情。


关于将来,我们并没有深入的谈过,很多事情,不用说得太明白,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知道他将来一定会结婚,有始无终,从开始就注定的。


他是个世故的人,不会让自己同整个习俗对抗,若是没有外界的眼光,或许两个人可以就这么静悄悄的过下去,可是总会有些风言风语,职位越高,受到的注意也就越多。





20





他最近大概在烦着请柬的事,到底要不要发给我一份。每次想起这个就会忍不住笑,想起他为难的样子,一脸傻乎乎的。


几个玩得好的同学会从别的城市赶过来参加婚礼,如果不见了我,会追问,毕竟谁都知道毕业后我们还是在一起合住。


最终还是决定不去了,他就要和别人结婚,他不能期望我笑着说“恭喜,百年好合”,太残忍的要求。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 7楼 ]
楼主 | 发表于 2008-08-10 23:16发布于 08-10 23:16 较早前
21





十岁以前,我们家和外公家是邻居,所以我算是他们看着长大的。


后来外公他们搬走了,搬到舅舅身边,他曾经对别人评论我的姐姐和我:“那几个丫头是没比的,就是她那个儿子,主意那叫一个正。”


主意正,是非常有主见听不进别人话的意思,不知道怎么得了这个评价。


我妈也同意,说我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


尤其现在年纪大了,她更是不太管我。只是偶尔会催促赶快找个女朋友,说男人要是没女人照顾,寿数会短很多。态度还算温和,知道一向都是她尽管说,我不反驳,可是说完了,我该做什么还做什么,阳奉阴违。


试探地同她说过几次,说我谁也看不上,连自己都没办法,更不可能和别人结婚,就一个人这么过一辈子了。


她很忧虑。


但是独身主义者总比同性恋更让人能接受一些,在我家乡的那个小城镇,闭塞落后,大概连两个男人可以相爱都没听过,或者是根本拒绝相信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事。





22





最近一直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离开这个城市,是因为他才留在这里,现在他走了,我也就该走了。留下来,会时时刻刻的意识到他就在不远处,身边是他的妻子,或许不久以后还会有个孩子。


或许应该去北京,换个环境,而且离家近些。


不知道将来会怎样?也许从此以后会刻意地屏蔽掉所有关于他的消息。


我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更加热切地盼望他能幸福,只是,想起这幸福没有我的份,还是会非常的难过。

23





以前发的《浮生六记》那个贴子又被人顶上来了,对比着看,也只有轻微的叹息一声。


那时多快活,天那么蓝,树那么绿,看什么都像在唱歌,嘴上说不敢奢想“天长地久”,不过是故作姿态。


想起他说:“左右不过是一辈子,还是找个看得过去的比较好。”


言犹在耳,我却已经从天上摔到了地下。





24





好消息是,同学从很远的北方,坐了两夜的火车,向导师硬拗过来两周的假期。


在浮生六记里也提到过,以前的那么多同学当中,他是唯一一个知道内情的人,毕业时还为此半感谢半调侃地写了一篇《不够知己》给他,秀才人情纸半张,大家聊发一笑。


在本地工作读研的几个同学听说他到了,都计划要重聚,大醉一场算是接风。


他很坚决的打了回票:“谁说我是来参加婚礼的。”





25





我们以前都笑他是比苦行僧还要端正自持的人,大学四年,按时睡按时起,没见他看过电影,没买过零食,没逃过课。


他对所有人都是敬而远之的,就连逛街也向来是独自一人。所以大四的时候,他要我陪他去定王台找书,当时真是受宠若惊。


他放出话,说很久没回来,所以拉我当壮丁,婚礼我们两人都是不去的。


说实话,心里面倒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不参加说不过去,去了,就等于把自己送过去让人凌迟,有人说痛到了极至,伤口会痊愈得更快,可是我不敢保证自己能承受得住。


听到老公要结婚的消息,千里迢迢从东北赶过来陪我,又将整件事都揽过去,把我开脱出来,因为这个从心底里感激他。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同老公有了什么矛盾,百般追问,打算居中调和,又打电话叫老公过来,说要给他赔罪。


他不理会,拉着我在市里转了两天,故地重游。








26





最近的睡眠状况还是不好,眼睛干涩得发疼,点再多的眼药水也没用。


昨天逛街回来,觉得很累,躺在沙发上闭目休息。


他坐到对面的茶几上,问我感觉怎么样?


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正面讨论这件事,以前他虽然知情,但是不会问我们相处的细节,我也不会同他讲。他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对这个会觉得别扭,我也怕说这些会让他不自在以至于厌烦。


可是除了他,我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讲,听到他可怜我的语气,突然间就哭了出来。一直的压抑忍耐,努力的装作若无其事,情绪总是灰的,成了习惯,已经没办法痛痛快快大声哭出来,只是眼泪不停的向外涌,哽住了喘不过气,对他说:“我好难受。”





27





他无话可说,两个人的事,即使是再好的朋友,能插手的程度也有限。


聊起以后,我说我会等到他三十五岁,他极力反对,说这是个很不切实际的打算。





28





感情本来就是件不切实际的事,喜欢这个人,不是因为他好他帅,或者是他有钱。而且他根本不帅,也没钱,我比别人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老公的种种缺点,他拖拉,总要等事情迫在眉睫才肯动手,他笨,老是学不好英语,还有点油滑。


可就是喜欢上了,不知从何而起,也没有附加的条件。


“南康,南康,快点长大”,回贴里有人这样说。


我可以长大,可以像很多人一样,找个合适的人过下去,或许不是很喜欢,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间总能培养出一点真情,或者很轻易的说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干脆做个最实际的人,在夜晚拥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当然可以,我只是怕,所有的,抵不过这一个,因为不是他,醒来后只剩下加倍的空虚寂寞。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让自己这样喜欢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了。





29





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会过去。


我只能慢慢向前走,也许很多年以后,再回忆起今天的种种,那时候,心里或许已经有了别人。


或许还在等,可是已经记不得自己为了什么而坚持。


又或许,他已经回到我身边。





30





你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每个都行色匆匆,遇见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谁也看不穿别人身后的故事,谁也不知道别人的心里,是不是住着这么一个人。








布衣平民 Lv1 Rank: 1

QQ

[ 8楼 ]
发表于 2008-08-11 01:11发布于 08-11 01:11 较早前
真切……动情……

作者远去了???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 9楼 ]
发表于 2012-04-23 00:42发布于 04-23 00:42 较早前
不错

仗剑天涯 Lv2 Rank: 2Rank: 2

QQ

[ 10楼 ]
发表于 2019-05-03 20:31发布于 05-03 20:31 较早前
有种爱,只有自己明白有多深,也有多恨
人生不过梦一场,一醒一梦魂牵绕
QQ3040746745 手机1391855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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