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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贤为神。子不语》51-52大概袁枚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本意并非为同性恋正名,而是另有他意,但无论如何,他借董贤为事的本身就显露了他对董贤的某种肯定。当然,有人会说这个故事只是文人寄聊的东西,作不得真,那下面这条记载一定是有代表性的。
“壅正间,桂林蔡秀才,年少美丰姿。春日戏场观戏,觉旁有摩其臀者。大怒,将骂而殴之,回首则其人亦少年,貌更美于己,意乃释然。转以手摸其阴。其人喜出望外,重整衣冠,向前揖道姓名,亦桂林富家子,读书未入泮者也,两人遂携手行,赴杏花村馆燕饮盟誓。此后,出必同车,坐必同席。彼此熏香剃面,小袖窄襟,不知乌之雌雄也。城中恶棍王秃儿伺于无人之处,将强奸焉,二人不可,遂杀之,横尸城角之阴。两家父母报官相验,捕役见秃儿衣上有血,擒而问之,吐情伏法。两少年者平时恂恂,文理通顺,邑人怜之,为立庙,每祀必供杏花一枝,号”双花庙“。偶有祈祷,无不立应,因之香火颇盛。”
——《子不语》卷二十三 572-573由此可见,在清代,人们对于那些真情实感的同性恋者,是持有一定程度的同情态度的。相传因爱慕御史而被乱棍打死的福建府吏胡天保死后化作兔儿神,专司人间男子相侯之事。而在有的故事中,同性恋者甚至可以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玉峰姜郎肃者。性柔姿媚,宛然金闺质也。踏青之暇,雅憩山亭,偶歌《步步芳》一阕,珠声圆于莺转。吴生適至,悦其佳唱,横笛和之,肃凝睇良久,意惬神投。吴携归缔盟,密于伉俪。时有十八公,风流荣达,心倾于肃。婉转致之门下,分桃断袖,莫愈其宠。视人间丽妹,皆为赘物。然肃情终属吴生,虽饷以重宝,配以名姬,非所好也。十八公晋秩北上,偕肃以行。吴生追送湖干,仅余萧鼓官船,黯然目别,长恸而返,几不欲生。于是日责其妇揣称玉趾,制云孏之履十双,徒步入都。露餐风寐者,三十余日,始达十八公之第。而朱阁海深,难成良观,遂手提卧具,寐宿其门。肃闻之,辄为向隅饮泣。……十八公翻然心动,随以肃襦覆体,许其与吴生一见。乃有都下婉变之徒,钦兹情种,蓬池月鹿以青狐之裘至。柏府云鸥以紫貂之冠至。……二美相携,迨于春明锺动。十八公亟遣健者促肃还第。日将收吴置之法,忽失所在,遍索九衙,莫知所已矣。”
——〈〈 〉〉73另一方面,从上层来讲,应该说,清政府采取了一套宽松政策。
“本朝修明礼义,杜绝苟且,狭妓宿娼皆垂例禁。然京师仕商所集,贵贱不齐,豪奢相尚,赵李狭斜。……盖大欲难防,流风易扇。制之则趋于彼……然以数十里之区,聚数百万之众,游闲无所事,耳目无所放。终日饱食诲盗图奸,或又甚焉,故圣人之为治也,尝顺人情,驯民气,忍细故,全大体。夫优伶如诲焉,狎者或溺涉者,或 ,虽无禁令,智者不 裳焉。若以之纳溝渎之污,混鳞介之肆,则亦文武张弛之道。”
——《南浦秋波录。历代笔记小说选》864这里有一点需要澄清,我不厌其烦地在这里罗列材料,并不是说我认为清代是一个同性恋的伊甸园。近来很有一些人希望证明清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而且一些材料也确实让人感到清人的大度。
“相传毕秋帆制军一日侵晨至某妾房。揭帐视之,某妾起坐之顷,似有慌张掩饰之状。视其被中,隆然凸起,戏以手纳被中探之。适与被中人首相抵。公戏抚之曰:真好头颅。”
——《清代野史大观》卷十二转《性张力下的中国人》75
“姑苏玄妙观者,一郡游观之数也。士兵日集恒万人,无赖恶少,见游女具姿者,必环而尾之。甚至一人唱呵,万声响应,四方攒裹将只身妇女迫困重重,恣意戏侮,手摩足弄,无所不至。……在妇女之寡廉鲜耻者,不以为辱,反以为荣,以为必己之色貌过人,方应斯选,日常夸述于人,自鸣得意。” ——《里乘》236但仔细归因之后,我们发现,第一,这些故事大体发生在南风的集中区;第二,行为方不涉及第三者,因此,这些材料不能代表整个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要搞清社会对同性恋的宽容度,必须再作细致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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